一、首诊负责制度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三、术前讨论制四、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五、死亡病例讨论制度六、危急值”报告制度与流程七、会诊制度八、病历书写与管理制度九、查对制度十、医生值班与交接班制度十一、患者知情同意告知制度十二、手术分级管理制度十三、危重患者抢救制度十四、非计划再次手术管理制度十五、重大手术报告审批制度十六、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主动报告制度十七、手术安全核查制度十八、术前讨论制度目 录一、首诊负责制度1、第一次接诊的医师或科室为首诊医师和首诊科室,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和转科等工作负责。可根据各科具体情况,值班结束后交下一班医生或主管医生。2、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处理,并认真记录病历。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对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在对症治疗的同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医师会诊。3、首诊医师下班前,应将患者移交接班医师,把患者的病情及需注意的事项交待清楚,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4、对急、危、重症患者,首诊医师应采取积极措施负责实施抢救。如为非所属专业疾病或多科疾病,应组织相关科室会诊或报告医务科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