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然法的产生及其倡导者(一)自然法的产生及其倡导者(二)自然法的概念(二)自然法的概念(三)自然法的理论基础及原则(三)自然法的理论基础及原则(四)自然法的教学过程(四)自然法的教学过程(五)自然法的特点(五)自然法的特点(六)自然法(六)自然法VSVS直接法直接法(七)小结自然法(七)小结自然法-产生产生:70年代后期美国的新教学法,由年代后期美国的新教学法,由19世纪出世纪出现的现的直接法直接法演变而来,它保留了直接法的主要假演变而来,它保留了直接法的主要假定和信条,并借用了直接法的基本理论定和信条,并借用了直接法的基本理论 倡导者倡导者:克拉申、特雷尔克拉申、特雷尔 首次提出首次提出:1977年年 主要著作主要著作:自然法:课堂中的语言习得自然法:课堂中的语言习得-斯蒂芬克拉申(Stephen Krashen)1941年出生于年出生于美国芝加哥,现为美国南美国芝加哥,现为美国南加州大学荣休教授加州大学荣休教授。克拉。克拉申在申在20世纪中叶以来提出世纪中叶以来提出的第二语言学习得的的第二语言学习得的“输输入假说模式入假说模式”,这是近几,这是近几十年来影响广泛、解释全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