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017年税收政策变化简报年税收政策变化简报主讲人:赵蕊蕊主讲人:赵蕊蕊简并增值税税率发票认证期限延长物流企业税收优惠内容提要普通发票开具规定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商业保险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1、简并增值税税率自2017年7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从13%调整为11%:农产品(含粮食)、自来水、暖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食用植物油、冷气、热水、煤气、居民用煤炭制品、食用盐、农机、饲料、农药、农膜、化肥、沼气、二甲醚、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1、简并增值税税率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7%税率货物的农产品维持原扣除力度不变,即依照简并税率前的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纳税人购进农产品用于直接销售的,按照购进时取得发票上标明的进项税额抵扣进项税。1、简并增值税税率简并增值税税率后部分货物出口退税率由13%调整为11%,具体内容见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文件附件2。出口货物适用的出口退税率,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界定。即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2017年7月1日以后出口的货物适用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