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直销网快讯 编者按:从2014年10月1日起,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正式上线运行。按照国务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件第八条规定,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按照国家工商总局相关部署,2013年度报告的时间为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2014年度报告的时间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如今离两个年度报告截止时间还剩3个月左右的时间,记者登录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49家直销企业总部的年度报告情况进行了梳理、归纳和汇总。直销在我国是一个特殊的行业,工商机关承担着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的职能。国家工商总局直销企业信息披露网站显示,截至2015年3月24日12时,全国有49家直销企业。按照相关规定,今年6月30日前,直销企业和其他企业一样,须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公示2013年和2014年年度报告。目前各地直销企业在这一方面的进展如何?已公示的年度报告有何特点?记者作了一番调查。截至2015年3月24日12时,记者登录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检索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