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警察应有的角色意识说起“警察”二字,人们最先想到的恐怕是那闪烁的警灯,整齐的队列,还有那最普通常见的交通岗亭。这些都只是警察职业的外在表现而已,真正的要深入了解“警察”这个词语的含义,就要从警察这个职业的内在要求、职业素养入手。通俗的说,如果人生真的是一场戏的话,那么怎样做,才是对警察这个角色最好的诠释呢?这是我们今天要探究的问题。其实在我国,警察这个词的前面还有一个限定的词语,就是人民。这是我国作为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这一基本国体在管理国家事务方面日常行政专政的最基本体现。警察这个词的含义在字典中被解释为:武装性质的维护社会秩序的国家公职人员;按其任务不同可分为治安、交通、刑事、司法、边防、消防、户籍等警种。而我国的人民警察单从字面上去理解,就应该是与人民密不可分的。实际上,人民警察来自于人民,自然应该服务于人民,这一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中第三条已经得到了明确的体现:人民警察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维护人民的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样一来,人民警察的角色似乎很好理解,就是服务于人民,维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