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助残常识“残疾人”概念目前我国将残疾人定义为: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残疾分为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和多重残疾。助残志愿者需要具备的素质助残志愿者需要具备志愿精神、高尚的道德意识、奉献的精神追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尽职尽责、敬业爱岗等素质,还需要具备;一、成熟的服务心态。高素质的志愿者在服务工作中,能够保持自己的热情,用平等的态度对待被服务者,既不将残疾人个个看成自强不息的勇士,也不作为弱小无助、可怜同情的对象,既不“仰视”,也不“俯视”。二、敢于担当的责任意识。志愿者不收取任何报酬,也要为自己所做的每件事情负责,如果出现差错,要接受批评,要坦然承认错误,还要承担后果,在这里服务的不是其他角色,而是社会上的一员。三、吃苦耐劳的心理准备。志愿者工作面对的并不都是热情激动的场面,也要面对恶劣天气,连续工作,身体疲劳、孤独、技能不足和不被理解等等。志愿者的辛苦是必修课,要珍惜机会,团结协作,锻炼才干,提升自我。四、必要的服务技能。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