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审标准和评分方法一、评审方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将响应人资格条件、响应产品或服务质量、售后服务、价格等各项因素作为评价的基础,综合评选出最佳响应方案。若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若综合得分且报价也相同的,按照主观分部分汇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若按上述步骤后相应部分得分依然相同的,抽签确定排列顺序。评分因素分值分配价格分15分技术服务及商务分85分合计100分二、 评审标准1. 评审小组共同认定的客观分评审部分,评审小组应充分讨论,各成员独立打分并应一致或者评审小组评审后统一打分,存在不同意见的,评审小组成员分别作出书面说明。2. 技术服务及商务分部分需评审小组成员独立打分,得分为评审小组各成员打分的平均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3. 没有特殊说明,最小打分单位为1分。4.响应人所提供的资质、业绩的所属主体必须为响应人本身,其母公司、投资企业或其他关联企业的资质、业绩均不得作为其资质和业绩的证明。5. 备查的原件在响应人参加询比会时必须携带,以备评审小组审查核实,若评审小组要求提供原件而响应人未能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