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华安县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建立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对食品安全工作实行控制,是保证食品安全工作责任落到实处的重要措施。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3号)“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当地食品安全负总责、统一领导、协调本地区的食品安全监管和整治工作”的精神及华安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华政20075号)的要求,特制定下达本责任书:一、明确目标,扎实开展各项食品安全工作(一)要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社会食品安全素质。开展形式多样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有食品安全宣传活动经费。每月要报送3条以上的食品安全信息。(二)要整合监测资源和网络,开展监测监管工作。利用现有的监测仪器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开展食品安全的日常检查监测和专项检查监测工作,抽检品种统一不重复。检测资源共享,结果互认。(三)要开展综合监督检查。成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小组。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开展督察督导工作,建立食品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