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包成交确认书甲方: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乙方:甲方于2021年9月23日通过公开竞价方式转让顺银2021-01号资产包(以下称“本资产包”),乙方经竞价,成为本资产包受让方。现甲乙双方确认如下事项:一、在本次公开竞价会上,乙方以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元)的价格受让本资产包债权及相关权益。二、乙方应与甲方于公开竞价会后1个工作日内签署本确认书以及本资产包债权转让合同,否则,甲方可取消乙方的受让资格,并有权扣收乙方交纳的 500万元保证金,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超出部分的损失由乙方予以赔偿。甲方再次售出本资产包的,若该次转让价格低于本次成交价的,本确认书的乙方须按实际差额支付赔偿金,并赔偿甲方再次售出本资产包支付的所有费用。 三、乙方参加公开竞价会的手续及其提供的文件和资料为本确认书的有效组成部分;甲方宣布的规则,与本确认书不一致的,以本确认书为准。 四、本确认书自双方加盖公章并且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章后生效,一式伍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