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安全责任书2017年9月 编制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落实网络安全管理责任,提高网络安全防护能力,推进学校信息化建设工作,校内各单位签订本责任书:1. 各单位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及长沙学院有关网络管理规定中一切关于网络信息管理的内容。2. 落实网络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各单位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其所辖网站、新媒体、业务系统、上网场所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以及本单位网络安全日常管理工作负责。3. 各二级教学院部的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各机关单位和教辅部门的行政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网络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各单位指定本单位教师管理所辖各类信息系统,加强网络信息与舆情监控。4. 各单位应完善网络管理制度,落实安全工作要求,加强部门协同配合、规范信息发布程序、建立网络监控机制、优化应急处置预案、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强化人员队伍建设、开展专业技能培训、重视工作检查考核。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