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立信会计学院章程 (送审稿)序 言上海立信会计学院(以下简称学校)是中国现代会计教育的发源地之一,由 “中国现代会计之父”、著名教育家潘序伦先生创办于1928年,时名立信会计补习学校。1937年获准成立私立立信会计专科学校,并逐步形成了会计教育、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出版社“三位一体”的办学模式。1952年全国院系调整时,学校并入其他高校。1980年恢复立信会计专科学校(公立),1992年更名为立信会计高等专科学校,2003年设置上海立信会计学院。2008年成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2011年获得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资格。学校恪守“信以立志、信以守身、信以处事、信以待人、毋忘立信、当必有成”的“立信”校训,传承“诚信为本、学验并重”的办学特色,践行“为了每一个学生的终身发展”的核心教育观,立足上海,聚焦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遵循“诚信、实用、开放”的办学理念,构建会计学为重点,管理学、经济学为主体,法学、文学、理学为支撑的学科专业布局,致力于建设国际知名、国内有重要影响、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财经大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明确学校的法律地位,保障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