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赛资格承诺函(个人)本自然人(以下简称“承诺人”)就北京2008年奥运会徽章设计大赛(以下简称“本次大赛”)参赛资格问题,向北京2008年奥运会徽章设计大赛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大赛组委会”)承诺如下:1.承诺人不属于北京2008年奥运会徽章设计大赛评比规则(以下简称为“评比规则”)第1.3条所述人员。2.承诺人目前尚不知晓是否将被聘请为本次设计大赛评选委员会(以下简称为“评委会”)委员,但承诺人在此承诺,如果承诺人将被聘请为评委会委员,则承诺人将在收到聘请通知后5日内书面通知大赛办公室:(1) 承诺人将拒绝出任评委会委员,并继续参赛;或者(2) 承诺人将接受聘请,出任评委会委员,并退出本次设计大赛;承诺人将在书面通知中如实陈述承诺人目前任职机构以及其他与承诺人有实质性联系的所有机构和人员的名称和联系方式。在前述第二种情况下,承诺人同意并确认,不向大赛组委会主张任何因参加本次设计大赛而发生的费用。3.承诺人目前尚不知晓是否属于大赛规则第1.3条第(3)款所述人员,但承诺人在此进一步确认并同意:(1) 一旦收到大赛组委会书面通知,告知承诺人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