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申请承诺、授权书市住房保障相关实施机构:我申请家庭所有成员已明确我市申请保障性住房的政策,本人及全体共同申请人愿意严格遵守国家和我市住房保障管理相关规定,现申请 住房。我家庭所有成员已如实填写和申报有关材料(含已出售、拆迁等房屋材料),保证提供的所有材料真实有效。若有弄虚作假、隐瞒家庭收入、住房和财产状况及伪造相关证明情况,同意按照有关的管理规定取消申请或保障资格,自愿无条件退出 住房,如有关部门判定违规情节严重,我家庭同意按有关规定接受行政或刑事处罚。本人及全体共同申请人同意将申报的家庭成员身份、收入、住房和财产等信息进行公示;同意并授权市、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和户籍、居住地所在区民政、街道等部门在审查资格条件时,向有关单位(如劳动、工商、税务、公安、金融、证券等)和个人收集、比较及核对本人及家庭成员的信息资料;同意并授权拥有本人及家庭成员个人信息、资料的单位(部门)或个人,向有关审查管理部门提供本人及家庭成员的相关信息资料。本人及全体共同申请人愿意严格遵守以上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