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 金 会 章 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本基金会的名称是北京陶诗言气象发展基金会。第二条本基金会属于非公募基金会。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第三条本基金会的宗旨:以开展慈善活动为宗旨,不以营利为目的。弘扬陶诗言先生“为国为民、预报育人”的精神,致力推进中国气象事业发展。本基金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第四条本基金会的原始基金数额为人民币200万元,来源于陶诗言家属、学生的捐赠。第五条本基金会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暂不具备单独建立党组织条件的,可以通过建立联合党组织或由上级党组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等方式,指导开展党的工作。本基金会邀请党组织负责人参加或列席本基金会管理层会议。党组织对本基金会重要事项决策、重要业务活动、大额经费开支、接收大额捐赠、开展涉外活动等提出意见。本基金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北京市民政局,业务主管单位是北京市气象局。本基金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党建领导机关及业务主管单位的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