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冶金建设协会章程(2007年12月15日中国冶金建设协会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本会的名称为中国冶金建设协会(以下简称本会)。英文译名为China Metallurgical Construction Association,缩写:CMCA。第二条 本会是中国冶金建设行业各种所有制企业和相关经济组织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本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自律性的行业组织,是依法成立的社团法人。第三条 本会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在建立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坚持以为企业服务、为行业服务为宗旨,努力做好反映企业诉求,维护企业权益,规范企业行为,加强行业自律,依靠企业,联合全行业各方面的力量,为把冶金建设行业建设成为技术创新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行业,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贡献。第四条 本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国家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