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和人员编制核查信息采集表总体说明一、信息采集的范围和内容(一)地方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民主党派和群众团体的行政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信息。(二)地方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民主党派和群众团体直属和部门所属的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信息,政府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和国有重点金融机构举办的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信息。在事业单位分类中已划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类别的事业单位不纳入采集范围。二、信息采集方式此次信息采集以编办下发信息采集表、部门填写完成后报送同级编办的方式进行。编办原则上只给同级各部门和直属事业单位下发信息采集表,各部门和直属事业单位在填报部门信息之外,还要负责派出机构和所属事业单位的信息填报工作,汇总后统一向编办报送。对于省以下垂直管理部门,由省级部门统一组织填报并向省级编办报送数据。三、信息采集表说明本次核查工作设计了机构和人员编制信息采集表、机构和人员编制信息上报表两套表格,分别用于信息采集、部门内部公示、部门审核上报、编办汇总等多个核查环节。 机构和人员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