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工作总结综述是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的发祥地。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把3月15日确定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同年5月21日,全国第一家消费者协会在我省成立,由此,拉开了我国消费维权的序幕。享有四个全国第一:第一个消费者协会、第一个消费纠纷案件、第一个消协章程、第一个消协分会。从1983年到今年,全国第一家消费者组织已走过了40年历程,也标志着乃至全国消费维权工作开展了40年。40年来,我省消费者组织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严格执行中消协和省市场监管局各项工作要求,不断创新工作模式,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着力解决消费难题,积极营造放心消费环境,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赢得了社会各界的赞誉和广大消费者的信赖。省消协(省消保委)连续6年被中消协评为先进集体,2次获得全国消协系统工作创新一等奖,9名同志被评为全国最美消费维权人物和提名人物,多次在全国消协工作会上作典型发言。去年3月15日,全省消费者组织工作得到了省领导的批示肯定。今年3月9日得到了中国消费者协会领导的批示肯定,批示中指出,“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走在了全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