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文理学院门面房安全责任书出租方:西安文理学院产业处 承租方:为了加强安全防范意识,明确安全责任,确保出租房租赁双方的利益,特制定本责任书,并根据“谁承租,谁负责”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西安文理学院门面房安全责任书。一、安全责任门面房承租方是所租赁房屋的安全全权责任人,负责该房屋及附属设施的安全责任。二、安全责任内容1必须遵纪守法,消除重经营、轻安全的现象。严禁利用租赁房屋进行违法活动,不得出售假冒伪劣及过期商品。严防火灾、爆炸、中毒、盗窃等事故和事件。租赁者必须服从学校统一管理,配合学校搞好一切应检活动。2加强消防安全教育,提高消防安全常识。承租方必须按消防规定配足配齐灭火器材,懂得消防防火知识并会操作使用消防器材,消防设备须有专人负责管理,提高自防自救能力。3保证安全通道畅通,严禁封闭、堵塞安全通道。餐饮业动火区域严禁存放易燃、可燃物品,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剧毒物品。4用电线路安装必须规范,应使用国标电线及材料。严禁一线多用及乱接乱拉现象,用电线路距离明火区域不得少于1.5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