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医院章程草案.doc

上传人:gs****r 文档编号:1528367 上传时间:2019-03-04 格式:DOC 页数:8 大小:47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县人民医院章程草案.doc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县人民医院章程草案.doc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县人民医院章程草案.doc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县人民医院章程草案.doc_第4页
第4页 / 共8页
县人民医院章程草案.doc_第5页
第5页 / 共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县人民医院章程(草案)(本章程提交单位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生效)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 ,为强加强县级医院管理,增强县级医院公益性质,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县全面推进县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等,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县人民医院是由*县人民政府设立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医院性质),是承担县域医疗卫生服务的公益性事业单位(医院办医方向)。第三条 医院经费来源是财政补助、服务收费和其他收入。第四条 按照所有权与经营权适度分离的原则,实行医管会领导下院长负责制,强化经营管理责任,由院长依法依规经营

2、、管理(管理体制)。第五条 医院法人登记管理机关是*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第六条 党委或党支部在医院管理中的负担指向、保障、促进作用。党委保证监督作用的有效途径,医院党委要从繁忙的日常行政事务中解脱出来,有时间、有精力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搞好自身建设,克服“党不管党”的现象,更好地发挥党委的保证和监督作用。医院党组织应从战略的高度结合当下形势重新思考医院文化建设问题,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努力提高医院文化的核心价值观。第二章 宗旨、任务第六条 (医院的办医宗旨是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病人第一,质量第一,服务第一。第七条 功能定位:提供全面、固定、连续的医疗、护理、预防保

3、健和康复服务,承担城乡居民常见病、多发病、地方病和一般疑难疾病诊疗;危急重症病人救治,重大疑难疾病的接治和转诊;适宜医疗技术的推广应用;承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各类卫生技术人员的进修和培训,卫生学校临床教学、实习任务和大学(专科)医学生的部分临床实习任务;指导镇卫生院做好医疗、预防保健、康复、精神卫生和计划生育等技术工作;承担部分公共卫生服务以及自然灾害和突发性事件医疗救治等工作。第三章 组织结构第八条 医院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依法独立承担经济、民事和社会责任。 按照院、科两级制,确定管理层次的职责权限,做到职责与权限协调一致,命令指挥统一,上下级合理分工和集权与分权相结合。院科职权的具体划分是

4、: (一)院长的权力和职责院长是医院的法人代表,在上级卫生主管部门的领导下,根据党的卫生工作方针和政策,全面领导医院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及人事、财务、总务等工作。在上级和同级党政的领导和指导下,享有决策权、干部任免权、财务审批权,内部机构设置调整权,对职工奖罚等权力。(二)科主任的职责和权力科室是医院内部组织医疗活动的行政业务单位,科主任在院长和业务副院长的领导下,有权按照医院的计划、指令和规章制度的要求,统一组织实施本科室的医疗、教学、科研工作。科主任对科室工作全面负责。科室副主任是科主任的助手,在科主任领导下,分管某一方面的具体工作。科主任和护士长是业务指导关系。科室护理工作和病房管理

5、工作,由科护士长全面负责。科主任和护士长要密切配合,共同抓好科室工作。第四章 决策制度第九条 医院领导班子是医院管理的决策机构,履行医院日常经营管理职责。县级医院领导班子由院长、党委书记、副院长等管理人员组成。县级医院实行院长负责制,重大决策由医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第十条 第十一条 。第十二条 医院管理层实行院长负责制。院长是医院的法定代表人。第十三条 医院管理层履行以下职责:组织落实医管会对医院重大事项的决策;全面负责医院业务工作;管理医院日常事务;负责医院的人事、财务、资产等管理;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第十四条 医院管理层具有以下自主经营权:(一)人事管理权。按照德才兼备、任人唯

6、贤的原则和责、权相统一要求,自主行使人事管理权。 (二)内部机构设置权。按照等级医院管理规范和满足群众就医需要为原则,可自主设置内部职能机构,决定各科室编制和人员组成。(三)副职推荐权和中层干部聘任权。医院副院长由院长提名推荐,医管会聘任。医院中层干部人选经医院管理层讨论决定后由院长聘任。(四)收入分配权。在市人社部门、财政部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可自主确定并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收入分配方案。(五)年度预算执行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医院财务规定科学合理组织编制预算,经医管会同意后按要求严格执行预算。第十五条 院长行使下列职权:(一)全面负责医院业务工作;(二)管理医院日常事务;(三)负责

7、医院的人事、财务、资产管理工作;(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第五章 人事管理及收入分配第十六条 医院实行全员聘用制,医院与职工双方签订聘用合同,按照合同规定,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第十七条 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聘用合同和医院规章制度的职工,医院有权解除聘用合同或予以辞退、开除,处理结果报有关部门备案。第十八条 第十九条 在编制范围内需新进人员,按程序报批后,实行公开招聘,由人社、卫生主管部门或由医院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高技能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经人社、卫生主管部门同意,由医院和相关部门考核后,可直接聘用。第二十条 医院按照公开、公正、规范操作的原则;按照以服务质量、数量和患者满意度为核心,多劳

8、多得,优绩优酬,体现医务人员技术服务价值的原则;按照分配向临床一线、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适当拉开收入差距的原则,自行制定医院内部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在规定提取的绩效工资总量内,按实际考核结果自行分配。第六章 财务管理第二十一条 医院执行国家规定的医院财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监督。第二十二条 医院财务人员执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配备管理。第七章 资产管理第二十三条 医院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制度相关规定实施资产管理。医院的合法资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第二十四条

9、医院的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单位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和规范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管理,维护资产安全完整,保障事业健康发展。第二十五条 医院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及各种存款的内部管理制度,对存货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清查盘点,保证账实相符。对存货盘盈、盘亏应当及时处理。第二十六条 医院应当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清查盘点。年度终了前应当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保证账实相符。第二十七条 医院在建工程达到交付使用状态时,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和资产交付使用。第二十八条 医院转让无形资产,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取得的收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

10、理。取得无形资产发生的支出,应当计入事业支出。第二十九条 医院资产处置、出租、出借,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第八章 民主管理第三十条 实行民主管理 职工代表大会、院务委员会、学术委员会、药事管理委员会、经济管理委员会、计划生育委员会等,是医院民主管理的主要组织形式。医院须设立院务委员会,发挥民主管理、辅助决策的职能。院务委员会由医院管理层、部分行政和业务科室负责人、职工代表大会选出的职工代表组成,职工代表人数一般为委员会全体成员的五分之一。院务委员会成员相对固定,任期与院长任期相同。院务委员会由院长召集,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集。第三十一条 院务

11、委员会的主要职能:(一)讨论医院重大改革事项、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二)讨论重大设备购置、基本建设计划、重点科研项目、财务预决算;(三)讨论医院内部机构设置与调整,新技术运用和人事管理等;(四)讨论重要规章制度的建立、修改和废除;(五)讨论院长认为需要提交院务委员会讨论的其他事项。第三十二条 院长应充分尊重和听取院务委员会的意见和建议。每次会议应形成会议纪要。第三十三条 院务委员会讨论的事项中需经医管会或医管办审批的,须按规定程序上报。第三十四条 院务委员会讨论的事项中需经医院党组织或职工代表大会审议或作出决定的,由院长负责提出。第三十五条 副院长向院长负责,在院长授权的分管职责范围内行使

12、管理权。第三十六条 院长负责定期召开医院管理层办公会议。医院管理层办公会议是集体研究、解决行政业务工作中有关问题的决策会议。必要时可请有关职能科室负责人列席参加。第三十七条 医院重大决策必须及时向职工代表大会通报,医院重大改革措施出台前必须广泛征求职工意见,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必须提请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第九章 监督机制第三十八条 1.加强内部制度建设,强化医院内部的监督管理。完善制度建设,将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重要工作来抓,不断完善反腐倡廉体系。2.强化民主管理,落实院务公开。落实院务公开制度,对“三重一大”及医院其它重要事项,向职工公开,接受职工及群众监督。3.加强医院内部审计管理。加

13、强医院内部审计制度。4.强化社会力量对医院的监督。主动接受社会群众、媒体及社会各界对医院的监督。县级医院应建立面向社会开放的公用信息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布年度工作报告、年度财务报告以及质量安全、服务流程、费用、效率等信息。第十章 章程修改第三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修改章程:(一)章程规定的事项与修改后的国家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的规定不符的;(二)章程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三)医管会认为应当修改章程的其他情形。经医管会决议通过的章程修改案,由医院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涉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的,须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第十一章 附 则第四十条 本章程内容如与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国家政策相抵触时,应以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国家政策的规定为准。涉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的,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刊载内容为准。第四十一条 本章程由市医管会负责解释并监督实施。第四十二条 本章程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企业管理资料库 > 生产营运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