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3 年度长沙市民办学校办学情况评估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和省政府办公厅湘政办发 201138号、省教育厅湘教发 201117 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的精神,切实做好 2013 年度全市民办学校办学情况评估工作(以下简称“年度评估”),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市教育局成立 2013 年度长沙市民办学校办学情况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民办教育工作的党委委员、机关党委书记胡慎信任组长,民办教育处、高等教育处、职业与成人教育处、基础教育处、学 校安全处、财务处、审计处和市民办教育协会、区县(市)教育局相关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组织
2、实施全市民办学校年度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教育局民办教育处。 二、主要任务 1、组织实施评估。 市管民办学校分三类实施评估,其中高等职业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为一类,普通中小学和培训学校为一类,专修进修学院为一类。各评估组按照 2013 年度长沙市民办学校办学情况评估细则 和学校类别确定评估要素和人员分工,逐项收集好相关资料,做好评查情况记载。区县(市)所属学校年度评估由区县(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2、确定评估等第。 现场评查 结束后,评估组成员综合评查情况,对所负责的指标项目逐一计分,填好评查计分表,交组长汇总。各组评估学校总分全部合成后,评估工作领导小组集中研究,确定各学校评估等第。 3
3、、汇总评估结论。 全部学校评估等第确定后,市教育局和区县(市)教育局按照省教育厅 2013 下发的 关于民办学校年度办学情况评估结果公示有关问题的通知 ( 湘教通 2013 55 号 )和市教育局 关于转发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民办幼儿园民办普通中小学学校名称的通知的通知 ( 长教通 2012 259号 )精神 ,认真填写 XX 市州 XXXX 年度民办学校办学情况 评估结果汇总表, 3 月 31日前 统一上报省教育厅。 填报时必须使用规范校名,学校(幼儿园)校牌、户外广告仍未规范 使用校(园)名的,年度评估一律定为整改。 三、工作要求 1、认真做好迎评准备。 年度评估是对民办学校办学情况的综合
4、性评估,各学校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学校董(理)事长、校(院)长以及董(理)事会成员要亲自过问、亲自到场。要安排专门人员,对照评估细则开展自查自评,填写好自查评分表,准备好迎评汇报材料(按评估细则一、二级指标和评估内容逐项写实),并提供与指标相对应的原始资料。 2、客观公正做好评估。 各学校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真实地反映学校办学情况,不夸大成绩,不隐瞒问题。评估组成员要认真领会评估细则,掌握标准,尊重事实,认真细致做好评查工作,确保评估结果客观公正。坚持勤政廉政,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评估期间,各评估组一律不得收受民办学校的特产、红包、礼金和有价证券,原则上不在民办学校就餐。 3、按时完成评估任务
5、。 市管民办学校评估时间初步安排在三月中旬,具体时间由各组联络员与受评学校商定。区县(市)尚未进行的要尽快研究,尽快启动。所有评估工作必须在 3 月 21 日之前完成,评估结论汇总在 3 月 26 日之前上报市教育局 民教处。 四、其它说明 1、民办培训学校评估等第认定必须严格按照长沙市民办培训学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2、 2013 年办理了易地办学移交手续的学校,由接受方区县统一安排年度评估,并请尽快办理换发新证等相关手续。 3、 2013年新审批设置(办学时间不满一年)的民办学校、已经终止办学的民办学校均不列入年度评估范围。 附件: 1、 2013 年度长沙市民办学校办学情况评估日程安
6、排表 2、 2013 年度长沙市民办学校办学情况评估细则 3、 2013 年度长沙市民办学校办学情况自评表 附件 1: 2013 年度长沙市 民办学校办学情况评估 日程安排表 分 组 组 长 成 员 评 估 学 校 中职高职组 黎 彬 联络员:吴 芳 组员:胥春芳 谢蒲清 湖南信息科学职院、湖南都市职业学院、湖南外国语职院、长沙南方职业学院、湖南电子科技职院、三一工业职院、长沙舞蹈职业中专、长沙康明中等职业学校、湖南医药职业中专、博雅职业中专学校、中远职业中专学校、达益女子职业中专、科技职业中专学校、国宾旅游外事学校、银河中等职业学校、湘麓中等职业学校、长沙前进科技工程中等专业学校。共 17
7、所 中小学 培 训学校组 陈珍坤 联络员:曹泽群 组员:熊建忠 覃 丽 湖南广益实验中学、广益卫星远程学校、长沙市培粹中学、长沙市耀华中学、长沙玮希国际学校学校、湖南长郡卫星远程、长沙市达材学校、长沙克立兹外国语学校、长沙启航学校、长沙市天问培训学校、长沙市宏景美术学校、湖南长沙艺术学校、长沙市博亚培训学校、长沙市志远培训学校、长沙市家长学校、长沙市第二外国语学校、湖南人寿保险职业培训中心。共 17 所 专修进修 学院一组 刘凯希 联络员:孔映波 组员:龚继曾 章建伟 富岳外国语专修学院、竞男女子专修学 院、湖南欧博泰克软件专修学院、湖南商贸经济管理专修学院、旅游职业中专、湖南公共关系进修学院
8、、长沙财税专修学院、黄浦外国语专修学院、长沙楚材自修大学、湖南湘麓进修学院、汉硕国际管理培训学院、长沙春秋进修大学、应用科技专修学院、经济管理专修学院、湖南经济科技专修学院、湖南商务进修学院。共 16 所 专修进修 学院二组 杨时雨 联络员:张 璞 组员:李俊年 谭志喜 长沙明照日本语专修学院、明照外国语职业高中、国开外贸外语专修学院、湖南社会科学专修学院、经贸职业中专、湖南交通专修学院、湖南高新专修学院、湖南南洋专修 学院、长沙麓山专修学院、远航翻译专修学院、实验外国语专修学院、湖南中山财经专修学院、南方科技产业专修学院、湖南营销专修学院、湖南工程科技专修学院、长沙中山外国语进修学院。共 1
9、6 所 注: 1、评估时间为 3 月 10 日 21 日,具体时间请各组自行确定,由联络员负责协调学校与用车; 2、请各组收集整理本组评估学校各类年评资料,统一交民办教育处汇总,形成年评工作总结。 附件 2: 2013 年度长沙市民办学校办学情况评估细则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分值 评 估 内 容 和 计 分 方 法 一、 法人 治理20 分 1、办学资质 6 学校及学校合作办学的主体具备法人资质。合作主体不具备法人资质的一例扣 2 分,扣完为止。 2、民主决策 6 学校决策机构健全,机构人数或成分符合法律要求,董事会成员团结协作,重大问题民主决策。查原始资料,不能提供决策机构名单的扣 4
10、分,成员不符合法律要求的一项扣 1 分;不能提供重大问题民主决策依据的一次扣 2 分,董事会内部有重大矛盾纠纷的扣 4 分。扣完为止。 3、校长负责 4 实行董(理)事会领导下的校(院)长负责制,校(院)长在教 育、教学、安全、保卫、工资、福利等方面全面履职,管理到位。发现问题一次扣 1 分,扣完为止。 4、党群工作 4 根据实际建立学校(院)党、团、工会组织,并开展相应活动。查原始资料,符合条件但未建立相应组织的一项扣 1 分,未开展相应活动一项扣 1 分,扣完为止。 二、 教学管理24 分 5、依法办学 6 学校(院)从事的业务项目经主管部门审批,且与办学许可证“办学内容”规定的范围相符,
11、无超范围办学。有一个 未审批项目的扣 2 分,扣完为止。 6、招生管理 6 严格执行招生纪律,无违规招生行为;实行招生广告备案制度 ,学校招生广告、简章客观真实,并报经主管部门备案。有一例未备案的扣 2 分,有一例违规招生行为扣 4 分,扣完为止。 7、课堂教学 6 按教学计划开课,课堂教学认真负责。随机抽查教学计划执行情况,发现一例未执行计划扣 4 分,一例未完成计划扣 2 分,扣完为止。 8、诚信服务 6 坚持诚信办学、优质服务,无拖欠员工工资、拖欠学生毕业证等现象,无相关举报投诉和媒体曝光。有一起举报投诉或媒 体曝光扣 1 分,举报投诉或媒体曝光属实的一次扣 3 分,扣完为止。 三、 财
12、务 管理 24 分 9、财务制度 6 现金管理、物资采购、实物 保管、内部控制等方面制度健全,且全面落实,无财务纠纷。少一项制度扣 1 分,有一项制度未落实扣 0.5 分,有财务纠纷扣 4 分,扣完为止; 10、财务管理 6 凭证真实、手续完备、账实相符、账账相符。随机抽查,发现一个问题扣 1 分,扣完为止。 11、财务账户 6 在银行开设专用账户,并报市教育局备案;实行收费公示和收支两条线,财务收支均通过专用账户运行。未开设专用账户的不计分,未实行收费公示的扣 2 分,专用账户未报市教育局备案的扣 2 分,收支不通过专用账户的发现一次扣 2 分,扣完为止。 12、财务审计 6 每个会 计年度
13、结束即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年度财务审计,审计结果报市教育局备案。未制作财务会计报告的扣 2 分,未按有关规定及时进行财务审计的扣 2 分,审计结果未报市教育局扣 2 分。 四、 安全 管理 20 分 13、安全制度 6 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安全保卫、突发事件处置等方面制度健全,责任明确。缺一项制度扣 1 分,岗位责任不明确的一项扣 1 分,扣完为止。 14、安全设备 6 食堂、寝室、微机室、保管室、实验室等重点部位及教学、办公等公共场所按要求配备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并定期维护、更换;安全通道畅 通、安全出口标识符合要求。未按要求配备消防设备的一处扣 1 分,消防设备失效
14、的一处扣 1 分;通道或标识发现一处问题 1 分,扣完为止。 15、安全教育 4 每学期开展一次以上安全教育,组织一次以上安全演练。查原始记录,缺一项扣 1 分,扣完为止。 16、事故防范 4 年内未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未发生群体性事件。有重大责任事故或群体性事件此项不计分。 五、 中心工作 12 分 17、信息公示 4 按要求领取并张挂了认证标识,基本信息及时上传“民教官方网”。未领取认证标识的扣 2 分,领取但未张挂的扣 1 分;未上传信息的扣 2 分,基本信息不齐的扣 1 分。扣完为止。 18、专项治理 8 按要求开展规范社会办学专项治理工作,有工作计划、自查自纠材料、工作总结和突出成效。
15、缺一项扣 2 分,扣完为止。 六、其它加分 参加了长沙市民办学校形象展示活动的加 1 分,单项或全局工作获市人民政府以上奖励的分别加 1 分、 2 分,单项或全局工作通过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评审(估)的分别加 1 分、 2 分。加分总计不超过 5 分。 附件 3: 2013 年度长沙市民办学校办学情况自评表 学校名称: 举 办 者: 校 址: 办学层次: 审批机关: 审批文号: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分值 自 评 情 况 记 录 自评得分 一、法人 治理 20分 1、办学资质 6 2、民主决策 6 3、校长负责 4 4、党群工作 4 二、教学管理 24分 5、依法办学 6 6、招生管理 6 7、课堂教学 6 8、诚信服务 6 三、 财务 管理 24 分 9、财务制度 6 10、财务管理 6 11、财务账户 6 12、财务审计 6 四、 安全 管理 20 分 13、安全制度 6 14、安全设备 6 15、安全教育 4 16、事故防范 4 五、 中心工作 12 分 17、信息公示 4 18、专项治理 8 六、其它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