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区居委岗位责任制百分考核的实施意见关于社区居委岗位责任制百分考核的s0100施行意见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居委建立,提高社区居委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确保党工委各项工作目的的实现,推进我处各项事业向前开展,特制定本考核方法。一、精神文明工作考核(100分)(一)党建工作:(22分)1、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立好,本身治理严格,团结协调,顾全大局,有较强的开辟进取精神的得5分,否则不得分,班子不团结或有违纪现象扣0.5-1分。2、能积极开展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健全、制度完善、活动正常,做到每次活动有记录,联络群众有效果,评选先进党支部、榜样党员得5分,并做好个体私营企业党组织及党员属地治理工作的得4分,作风拖拉,没有按要求做,不得分。3、认真贯彻执行党工委决议和办事处交办的各项任务,无严重事故得3分。4、加强党员治理,党员信息齐全,认真执行“三定一书”、“三定一考核”方法,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工作有记录得3分,没有到达规定的不得分。5、无违法违纪行为;能做到廉洁自律规定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二)宣传、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