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施工中监理的组织协调【摘要】:为了实现工程施工合同中的进度、质量、投资目标,监理工程师要必须在各参建单位之间进行组织协调,才能使各方做到步调一致,运行一体化。做好协调工作不仅需要监理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理论素养和工作责任心,同时还需要组织协调能力和技巧,它是对监理人员素质的一个综合考验。 【关键词】:建筑施工监理组织协调 中图分类号:TU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引言 在施工过程中,监理的协调工作内容十分广泛,几乎所有监理工作范畴内的工作内容,监理方都能展开有效的协调工作,发挥监理独特的协调作用。本篇就针对监理与各方的组织协调,结合自己工作经验,谈谈一点体会和认识。 一、监理工作中
2、组织协调的必要性 现阶段,我国工程项目监理制度还不够完善,在执行中依然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监理人员的职能不能最大限度的发挥出来,项目监理的工作绝不仅仅是质量、安全控制,还有另外一个重要的工作就是协调工程项目参与各方的关系,通过监理的组织协调,让项目参与各方之间增加交流沟通,促进各方关系的和谐相处,在项目总目标和各分目标之间寻求平衡,在行动上达成统一,促使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实现项目总体目标。换句话说就是通过监理协调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提高项目参与各方之间的“默契” ,从而提高项目管理的绩效。 二、监理对建设工程投资、质量、进度的协调 1.投资控制 在基础施工中,由于部分地质条件复杂,设计布点堪
3、探未发现的孤石、废弃泥浆池、标高不一致的泥坑等都会导致工程量的变更;因政策处理造成的线路基础移位、施工人员窝工的费用变更;建设单位要求增加的合同外的工程量;施工单位为施工方便或结合工程实际情况需要改变施工工艺、原材料等;都会对工程产生影响,甚至会拖延工期,引起索赔。所以,监理的协调工作非常重要,只有处理好工程变更,协调好各方关系,才能将因变更产生的负效应减少到最低程度。 2.质量和安全工作 工程建设中,由于施工人员、方法、材料、设备和作业的环境等影响,特别是工程建设不可预见的因素,会导致一些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使施工行为偏离合同和规范标准,现场施工条件的复杂性可能导致有些安全质量问题存在争议、
4、责任区分边界模糊等,由此发生矛盾的几率增大。监理应抓住问题的主要矛盾,协调化解矛盾,及时做好纠偏和协调工作,这样不仅可以对安全隐患采取预控措施,防患于未然,而且还可以防止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3.进度控制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会有许多不同专业、不同单位的施工人员在一起工作,必然存在衔接和协调问题,而进度控制的关键就是要抓好各方的协调,通过已制订的项目实施总进度计划,围绕分解的各单位工程工期及关键节点,事前协调,保证总工期目标的实现;实施过程中及时的协调工作有利于动态控制和调整,使工程的实际进度不偏离总进度计划;对与计划已发生差异的实际进度,要通过事后及时的协调工作,调整相应的施工计划、材料设备、资
5、金供应计划等,在新的条件下协调工期的偏离。对进度计划事前、事中、事后的协调工作是保证实现项目工期总进度计划目标的重要手段。 三、监理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协调 1.对总包单位、分包单位和其他专业施工队伍的协调 主要是以总包单位为主,对分包单位和其他专业施工队伍进行协调,落实由业主、监理和总包单位已确定的事项。监理和业主应有机参与协调,共同加入运转,特别部分专业施工队伍由业主自行选定时,监理更应协调他们之间的关系。例如,在土建还没有交付使用的情况下,装饰、通风空调、强弱电、电梯、消防等共十几家单位也进场施工,其中大部分是由总包进行的分包,部分由业主选定,由于交叉施工太多互相影响进度,而且由于总包
6、土建未完成,各分包队伍进场施工可能造成各方的产品破坏和污染,经济责任也不明确,监理应该经常召集业主、总包土建方和各家分包单位进行综合协调会议。在会上,规定各分包队伍进场时先将各自施工计划上报总包,由总包制订总体网络进度计划,统筹安排交叉作业,各专业分包按关键线路有序进行施工。各专业分包队伍必须在监理见证下,与土建方办理交接手续,对产品破坏和污染等由责任方承担相关责任。由于监理能事先协调各方,因此工程施工期间争议和互相影响都减少,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2.与业主的协调 监理在进行协调工作时,一方面应充分尊重业主,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并加强与业主代表的沟通,取得理解和支持,尽一切努力促使总包单位采取
7、有效可行的措施,使工程按期、保质、可能低的造价建成,使业主受益;另一方面,监理对业主也不能盲从,要用自己对工程建设法律法规、技术规范、专业技术、工程经验等方面的优势,为建设单位提供咨询、做好参谋、严格把关,让建设单位对工程管理的各项目标心中有数。 四、组织协调工作的原则 建设工程项目主要包含三个主要的组织系统,项目业主、承包商和监理,而整个建设项目又处于社会的大环境中,项目的组织与协调工作包括系统的内部协调,主要有人际关系的协调、组织关系的协调、供求关系的协调、配合关系的协调、约束关系的协调。各种关系的协调均应遵守如下原则: 1.守法 必须在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的许可范围内去协调。对于
8、监理工程师,更应该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只有这样才能做好组织与协调工作。 2.公正 要站在公正的立场上,公平地处理每一个纠纷,一切以最大的项目利益为原则,做好组织与协调工作,必须按照合同的规定,维护合同双方的利益,这样才能最终维护好业主的利益。 3.协调与控制目标一致 在工程建设中,应该注意质量、工期、投资、环境、安全的统一,不能有所偏废。协调与控制的目标是一致的,不能脱离建设目标去协调,同时要把工程的质量、工期、投资、环境、安全统一考虑,不能强调某一目标而忽视其他目标。 五、建设工程监理组织协调的方法 1.会议协调法 利用会议组织协调是监理工作中最常见的协调方法,如监理例会、专题现场会等。这种方
9、法需要对会议决议形成书面纪要,并经各方代表签字确认,分发到各方落实执行。该方法的优点是各方参加、共同决定、效率高、解决问题彻底。 (1)第一次工地会议 第一次工地会议应在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开工令之前举行,会议由建设单位主持召开。 (2)监理例会 1)监理例会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 2)监理例会应当定期召开,宜每周召开一次,会议纪要由项目监理机构起草。 3)专业性监理会议由监理工程师主持。 2.交谈协调法 又称口头协调法。监理人员对于一般的问题可以采用这种方法提出口头指令,并可通过交谈了解协调的效果和各方的反应,方便及时,但不够正式。如果发现未达到效果,就要考虑采用其他的方法来确认和推进。 3.
10、书面协调法 当交谈不方便又不需要召集会议时,可通过书面方式准确地反应情况,表达自己的意见,如通过监理通知单、监理工作联系单、报告、信件和其他书面指令形式组织协调。这种方法能准确体现当时情况,并能存档保留以备将来查询。书面协调方法的特点是具有合同效力。 4.访问协调法 (1)适用范围:主要用于外部协调。 (2)两种形式:走访和要访两种。 5.情况介绍法 两种形式:主要是口头的,有时也伴有书面的。 总之,监理工程师尤其是总监理工程师还需要掌握领导科学、心理学、行为科学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只有如此才能更好地做好组织协调工作。 结语 总而言之,监理要想做好协调工作,必须顾全大局、有原则、公平公正地处理问题,并注意方式方法,要在业主和承包商之间建立自己的威信,使他们双方都认可监理,协调工作才能真正达到目的。现阶段,监理在建设过程中的作用越来越明显,协调工作就更加显得重要,所以协调工作的方法与灵活性应当引起高度的重视。 参考文献 【2】吴涛.施工项目经理手册.地震出版社,1999. 【3】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05. 【4】刘贞平、李清立建设工程监理概论 2009 年,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