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创业型社区”工作参考计划为了进一步全面做好就业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确保国家人社部确定金华市创立“创业型城市”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就业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的施行意见(浙政发59号)、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就业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的施行意见(金政发75号)、婺城区政发21号文件精神,实在推进“创业型社区”工作的落实,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新格局,经镇政府研究,特制定以下施行方案,请各村、社区认真贯彻执行。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开展观统领社会经济开展全局,深化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施行扩大就业的开展战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重要决策的主要抓手,以到达“创业富民,创新强镇”为根本目的。二、工作计划(一)言论引导,加强宣传金华市被定为首批国家级“创业型城市”的试点单位,是人社部等12个部委报经国务院同意出台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在新时期就业工作中推开工作根底较好、条件相对成熟的城市领先开展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创业型城市创立。1.要借助国务院、人社部对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