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2017 年度生猪良种补贴项目供精单位公开 招标 项目编号: THXCG2017083 招 标 文 件 采 购 人: 太和县畜牧兽医局(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 :中乾立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一 七 年 六 月 2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书 . 3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3 二、投标人须知 . 8 三、合同条款前附表 . 20 四、合同条款 . 21 五、合同特殊条款 . 29 六、合同格式 . 31 七、履约保证金凭证 . 32 九、货物服务需求一览表 . 34 十、评审细则 . 35 十一、采购清单及相关要求 . 35 第二章 投标书 . 42 一、投标函格式 . 43 二、开标一
2、览表 . 45 三、货物服务报价表 . 46 四、投标保证金 . 47 六、技术规格响应表 . 49 七、货物服务技术方案 . 50 八、资格证明文件 . 51 第三章、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招投标监管部门意见 72 3 第一章 招标 公告 2017 年度生猪良种补贴项目供精单位 招标公告 一、 项目概况 中乾立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太和县畜牧兽医局委托 , 现就 2017年度生猪良种补贴项目供精单位 进行公开招标, 欢迎 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加采购活动。 1、项目名称: 2017 年度生猪良种补贴项目供精单位公开 招标 2、项目编号: THXCG2017083 3、 采购预算: 160 万
3、元人民币 4、招 标 人:太和县畜牧兽医局 5、资金来源: 县财政资金 6、 项目内容及需求: 太和县 2017 年度生猪良种补贴项目 是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项目,为满足太和县繁殖母猪一年配种所需合格良种猪精液,及种猪常温精液生产供应需求,太和县畜牧医局计划投资约 160 万元(每份合格的猪精液补贴 10 元),进行网上公开招标(详细采购清单详见招标文件采购清单)。具体招标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7、 供货日期: 签订合同之日起 3天后开始供应,常年均衡供应。 8、交货地点:太和县各乡镇配 送点及规模养殖场。 二、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授权委托书、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
4、证、投标保证金凭证; 2、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畜禽养殖代码证、人工受精员证资质;以上证件与资料均为复印件,其中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畜禽养殖代码证、人工受精员证资质提供原件审查 ; 3、行贿犯罪告知函 :投标单位应开具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 4 4、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 三、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 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 安徽省政府采购网站( http:/) 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http:/)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人可 自 2017 年 6
5、 月 8 日至 2017 年 6 月 14 日 在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 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2、 招标文件每 包 段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需在开标前 1 小时内到 代理单位 交纳招标文件费用并换取收据,未提交收据的投标人,招标人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五 、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7 年 7 月 4 日 10 时 00 分,地点为太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 三 室。 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 1 小时内。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绝接收。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6、 太和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 中乾立源工程咨询有限 公司 联 系 人: 孙主任 联 系 人:李 工 联系电话: 0558-8656508 电 话: 13655585073 地址:太和县畜牧兽医局 地 址: 洪山区珞狮南路 519 号明泽丽 湾 2栋 9 层 03 号 电子邮箱: 2017年 6 月 8 日 5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1 项目名称: 2017 年度生猪良种补贴项目供精单位公开 招标 项目编号: THXCG2017083 供货日期: 签订合同之日起 3 天后开始供应,常年均衡供应。 2 采购人:太和县畜牧兽医局 采购人地址:太和县人民北路 3 代理采购
7、机构: 中乾立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采购机构地址: 洪山区珞狮南路 519 号明泽丽湾 2 栋 9 层 03号 电子邮箱: 4 投标有效期:开标后 90天 5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叁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自带银行汇票。投标人递交银行汇票截止时间: 2017 年 7月 4 日上午 10时 00 分前 (北京时间);逾期采购人和太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拒收,本次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无效。 收款单位:太和县财政局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太和支行 账 号: 34050171130800000218 特别提示:投标保证金银行汇票的说明 )本项目只接受“华东三省一市”和建设银行
8、的银行汇票。 基本账户开设在“华东三省一市”,无法开具“华东三省一市”银行汇票的,直接转账并提供无法开具的证明;基本账户开设在华东三省一市之外非建设银行的,直接采用银行转账,无需开具证明。【基本账户开设在徽商银行必须开具“华东三省一市”的银行汇票,开具徽商银行的“银行汇票”无效】联系电话 【 0558-8625314,0558-8622140; 13865887989】。 ( 2)持有开具“银行汇票”的在投人在次招标采购项目开标截止时间之前,到太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购中心二楼)换取收据。 ( 3)汇款时需备注: 太和县 赵集乡人民政府界牌安置区配电设备采购 6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现
9、场办理退还方式:未中标的企业(人)开具的银行汇票,投标人凭开具加盖的太和县财政局投标保证金专户公章的收据,由政府采购中心该项目负责人审核无后,交给投标人自行带回;中标企业(人)在缴纳履约保证金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办 理投标保证金的退款。( 2)邮寄办理退还方式:【邮寄办理退还保证金须提供的附件材料:第一,银行汇票凭证(或银行电子缴款凭证)复印件或扫描件;第二,联系电话: 0558-8230288 电子邮箱: 】第三,对投标企业(人)不按规定及时报送政府采购合同的一律没收本次投标保证金上交财政金库。 6 投标 文件 递交 地点 : 太和县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开标 三 室 投标 文件 递交截至时间
10、 : 2017 年 7 月 4 日上午 10 时整 7 开标时间: 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 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8 评 审方法:资格后审 9 交货地点: 太和县各乡镇配送点及规模养殖场。 10 正本份数:一份 副本份数:三份 11 费用承担: 1、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价为基础,按原国家计委计价【 2002】1980 号收取; 以上费用不单独列出,投标人自行考虑。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12 付款方式:项目县财政部门根据县畜牧部门核定的配种情况,及供精单位提供的有关凭证,与供精单位按季度结算补贴资金。 13 履约保证金缴纳形式和金额: 担保形式: 现金 保函
11、担保金 额: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 5%。 履约保证金金额:下达中标企业(人)通知书前,按中标价的 5%汇入太和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履约保证金账户。 户 名:太和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7 开户行:太和县农村商业银行 账 号: 20000445475810300000042 注明投标单位名称及工程、货物、劳务(服务)项目的名称 买卖双方和见证方对招标采购的项目(工程、劳务、服务)由三方共同出具验收合格报告后无息退还。 15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 160 万元人民币。 16 特别说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参加投 标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如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
12、标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形的,依据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17 温馨提示:( 1)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和退还业务由太和县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 -政府采购中心负责办理,联系电话: 0558-8230288; 8231766邮箱);地址:太和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太和县三角元长途汽车站斜对面。 ( 2)履约保证金的缴纳和退还业务由太和县招投标监督管理局负责办理,联系电话: 0558-8612238; 8610198 邮箱 地址:太和县人民中路徽商银行四楼(剑光城或县朴人商厦对面) 18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单位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与资格原件一并提交。同
13、时复印件加盖公章胶装于投标文件中。 8 二、投标人须知 (一)、总 则 1、 适用范围 1.1 本范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订。 1.2 凡在我国境内从事货物服务 公开招标的政府采购项目,均须使用本范本。 2、 定义 2.1 货物服务:既是指本范本适用于货物采购或服务采购,也是指货物采购中所伴随的服务或服务采购中伴随的货物采购。 2.2 采购单位:是指具体负责和从事政府采购业务的集中采购机构、社会中介代理机构和采购人的总称。具体项目的采购单位,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 2、3中规定。 2.3 供应商:是指对“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 1 所指
14、称项目表现出兴趣,并有可能实际参与该项目投标的 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4 投标人:是指按照一定的程序,从采购单位获取了招标文件,并实际参与了该项目投标活动的供应商。 3、 投标人资质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必须是 满足以下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3.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 独立法人。 3.3 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 3.4 9 1、授权委托书、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技术人员资格证书、投标保证金凭证; 2、种畜
15、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畜禽养殖代码证 、人工受精员证资质;以上证件与资料均为复印件,其中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畜禽养殖代码证、人工受精员证资质提供原件审查 3.5 投标单位应开具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 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必须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单位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构成 5.1 招标文件包括: 第一部分 招标书 一 )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二 ) 投标人须知补充事项 三 ) 合同条款及其前附表 四 ) 合同特殊条款 五 ) 合同格式及
16、履 约保证金格式 六 ) 货物需求一览表 七 ) 评审细则 八 ) 技术要求 第二部分 投标书 一、投标函格式 10 二、开标一览表 三、货物服务报价表 四、投标保证金 五、商务要求响应情况表 六、技术规格响应表 七、货物服务技术方案 八、资格证明文件 5.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人没有满足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 招标文件的澄清 6.1 投标人可以要求采购单位对招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答疑、澄清。 6.2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日前十五天按 招标公告或本须知前附表中的联系方式,以书 面形式(如传真、信件、电报等)通知采购单位。采购单位对在此规定时间以前收到的、且需要做出澄清的问题,将以第 7.2 节所述方式进行答复,但不说明问题的来源。 7、 招标文件的修改 7.1 在某些情况下,采购单位可能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7.2 采购单位对投标人质疑的答复和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 3 所述网址(以下简称指定网址)。更正公告是招标文件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对参与采购活动的有关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7.3 为使投标人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或是由于其他原因,采购单位可以决定延长 投标截止日期。延长投标截止日期的通知将发布在指定的网址上,不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