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告知书 高国土征告2013第32号淳溪镇八字角村及有关农户:因建设需要,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你村范围内集体土地约3.1429公顷。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一、拟征土地用途商住二、拟征土地位置四至范围详见宗地现状图。三、拟定补偿标准根据省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苏政发201140号)文件规定,此次征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拟按下列标准执行:1.农用地:土地补偿费27万元/公顷,安置补助费1.7万元/人;2.建设用地:土地补偿费27万元/公顷;3.未利用地:土地补偿费13.5万元/公顷4.地上附着物经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后按规定补偿。四、拟定安置途径根据江苏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办法(省政府第26号令)、省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苏政发201140号)文件规定,拟被征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口安置途径为基本生活保障安置、农业安置和货币安置、实际安置,实际安置途径以有权人民政府依法批准为准。五、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