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现就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方案)起草情况作如下说明:一、起草背景和过程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是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部署、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1月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一号文件,1月14日自治区党委农村工作会议上对自治区一号文件进行了讨论。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接续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市委农办依据中央和自治区一号文件,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方案。二、基本框架和内容方案分为八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和总体目标。明确了指导思想,提出了实现农业增加值增长5%以上,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7.5%的目标。第二部分到第七部分是重点工作,共28项重点任务。第一,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有8项重点工作。一是深入实施粮食稳产增产行动,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06万亩以上,产量保持在50万吨左右。二是保障重要农产品供给,确保畜禽产品、蔬菜、水产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