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科研三级实验室评估程序一、总体要求1、正式开始评估前,由评估组织省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同志介绍评估专家组成,并聘请一位专家担任评估专家组组长。2、评估专家应本着尊重事实、严谨诚信、从严要求、宁缺毋滥的原则,公平公正的进行评估。 二、评估步骤1、专家审阅资料,被评估实验室主任简要报告20分钟。 2、现场考核:根据“评估表”中“评估项目”栏目的内容逐条查看。 2-1专家分工:根据专家组人数,“组织机构与环境”、“专业技术水平和仪器设备”、“管理水平”分别由1-2名专家侧重查看,并详细记录有关情况。在保证完成分工任务的前提下,每一名专家都尽可能全部查看实验室的环境、管理情况和有关资料。 2-2负责查看“仪器设备”的专家应填写“仪器设备帐、卡、物核对表”和“大型仪器设备情况表”。 2-3专家实地查看时,应有实验室人员负责解答专家提出的问题。 3、汇总讨论:专家组独立进行评议,逐条讨论每项指标的情况,以及是否合格,在讨论的基础上,指定一名专家负责将专家组讨论的评议意见和结果填入“中医药科研实验室评估表”。评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