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南皮县王寺镇实行河长制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水利部 环境保护部贯彻 落实实 施方案 、河北省实行河长 制工作方案及沧州市实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结合我镇实际,进一步深化我镇河道管理体制机制,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 总 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自觉践行五大发展理念,遵循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进一步深化河长制工作,构建责任明确、分级管理、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
2、道管理保护机制,为维护河道健康生命、实现河道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通过建设生态、美丽和文明之河,打造产业之河、富民之河。二、基本原则坚持绿色发展,严守生态红线。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依法治河管河,强化规划约束、红线管理,保护优先,科学开发,促进河道休养生息,实现人水和谐。坚持党政领导,推进社会共治。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实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明确各级河长职责,完善工作制度,形成河长主抓、部门联动、上下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坚持问题导向,实施精细管理。把解决河道行洪不畅和生态脆弱、水体污染等突出问题作为河道治理的重要内容,针对不同
3、区域、不同河道实际,统筹上下游、左右岸,统筹水域与岸线,一河一策、一库一策、一地一策,精准发力。坚持严格考核,强化激励问责。建立监督、考核和问责制度,实行日常检查、专项督查、年度考核,建立奖惩机制,压实河长责任,促进工作落实。三、实施范围(一)河长制管理全覆盖。按照“一河一长、一地一长” 的原则,实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全流域包干的管理体系,确保每条河流都有人管理,都有责任人,实现全覆盖、无遗漏。村领导班子成员分别担任辖区内河流、沟渠等各层级河长。(二)境内河道全覆盖。实行河长制管理的河道包括宣惠河、四港新河、老四号干沟、五号干沟、西古村引渠等河流及河流所在流域范围内的支流、坑塘等。
4、四、工作目标(一)2017 年 6 月 10 日前,王寺镇出台实行河长制工作方案;2017 年 10 月底前全面完善乡、村两级河长制组织体系,向社会公布河长名单,并上报县河长制办公室备案。(二)到 2017 年 12 月底,全镇水环境质量得到初步改善,地表水污染严重趋势得到有效遏制;镇地下饮用水水源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到 2020 年,全镇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群众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用水效率明显提高,水生态环境状况明显好转。五、组织体系(一)组织形式。全镇实行乡、村两级河长负责制,分别设立“乡级河长”和 “村级河长 ”。村设专管员、保洁员或巡查员,乡镇落实专管人员。乡(镇)、村对辖区内各
5、河流、坑塘分别设立河长。总河长由本级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河 长由本级负责同志担任。 (二)河长职责。乡级、村级河长对分管的河流、坑塘等管理保护工作负领导责任。检查督导下级河长和相关部门履行职责;组织协调上下游、左右岸进行联防联控;组织对超标排污、侵占河道、围垦河道、倾倒垃圾、电毒炸鱼等突出问题依法进行清理整治;协调处置涉水突发问题;对河道管理绩效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估。(三)部门责任分工实行河长对总河长负责、下级河长对上级河长负责和部门分工负责的河长责任分工制。根据实行河长制工作需要,明确职责部门和分工。镇派出所负责组织开展依法打击危害河道管理保护和危害水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协助镇级
6、河长做好河道治理工作,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的惩治力度。镇财政所负责安排镇级河长制办公室的办公经费,统筹落实河道管理、治理、保护等相关资金。镇国土所负责加强河道岸线用途管制,推进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土地确权工作。镇环保所负责水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指导,落实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推进实施南皮县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建立和完善河道的水污染防治工作考核机制并组织实施。经济开发区制订工业区域内河道及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并监督实施;监督本区域企业污染治理及排放,辅导和推进环保工业开展。镇城建所负责镇域内生活垃圾处理等环境整治综合治理,负责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由建设系统管理的水域环境治理及河道规划工作。镇农
7、办负责协调推进农业面源污染及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工作和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整治工作。负责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加强农村垃圾及沟渠清理整治。推进河道岸线绿化。组织编制重要河道岸线保护和利用规划,制定河道防洪排涝标准、河道清障方案,配合司法部门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制度,建立依法管理河道的长效机制。镇民政所负责大力推进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加大宣传引导,推进丧葬方式改革,将河流沿岸的坟茔逐步迁移。镇安监办负责加强安全监管,严防因安全生产事故污染河道现象的发生。镇文教室负责指导和组织开展中小学生河道保护管理教育活动。镇河长制办公室设在镇农办,负责协调推进,督导落实镇级河长确定的具体事项,组织制定相关制度及
8、考核办法,并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各部门要确定 1 名科级干部具体负责,并设联络员 1 名,人员名单上报县河长制办公室。五、主要任务(一)加强水资源保护1严格水资源开发利用。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严格限制发展高耗水项目,防止不合理新增取水,切实做到以水定需、量水而行、因水制宜。2全面提高用水效率。抓好工业节水、农业节水,推进农田节水设施建设,推广渠道防渗、管道输水、微灌、集雨节灌和喷灌技术,完善灌溉用水计量设施,推进规模化高效节水灌溉。3严格控制入河排污总量。实施限制纳污红线管理,严格控制入河排污总量。加强入河排污口管理,开展全县入河排污口水质及水量现状调查,及时对入河排污口管理数据库
9、更新;2017 年底前,开展入河排污口优化和规范化建设,并封堵所有非法设置的入河排污口。(二)加强水域岸线管理保护4科学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到 2018 年底前,完成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规范保护区标志和标识,设置界碑、交通警示牌、宣传牌并增加生态隔离防护设施等。5严格河道管理范围内活动监管。全面集中整治非法挤占河道行为,加大河道的保护力度,严禁以各种名义侵占河道,到 2018 年底,使所有非法挤占河道管理范围行为全部退出,恢复河道、水域的生态功能。(三)加强水污染防治6全面整治不达标重污染河流。加大重污染河流综合整治力度。对宣惠河、四港新河、老四号干沟、五号干沟、西古村引渠 5
10、 条主要河流,逐一排查水质达标状况,对未达到水质目标要求的河流,编制达标方案,明确治理目标和主要任务,确定治理项目和工程内容。7加强工业污染防治。制定全县涉水重污染企业退出实施方案,全面取缔“ 十小” 和不符合 产业政策的“土小”企业;全面排查造纸、氮肥、有色金属、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等“ 十大 ”重点行 业水 污染物排放情况,将上述行 业企业纳入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范围,并于 2020 年底前分年度完成清洁生产审核;其它涉水企业生产废水直排入河的,必须达到一级 A 排放标准,进入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园区污水处理厂的工业企业废水须经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标准要求后,方可排
11、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集中治理工业集聚区水污染,推动工业企业入园进区。9加强镇村生活污染治理。全面加强镇污水管网建设,提升污水收集能力。加快推进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提升污水处理能力。10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控制。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 )和养殖 专业户,对限养区进行规范化管理。到 2020 年底前,全部完成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项目建设,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利用设施,逾期完不成的一律予以取缔。11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整治。制定实施全县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方案。建设高效清洁农田,积极推广保护性耕作、化学农药替代、化肥机械化深施、精准化施肥和水肥一体化等控源减排技术,推进农家
12、肥、畜禽粪便等有机肥料资源的综合利用,落实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开发整理等标准规范。到 2019 年,全镇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 90%以上,化肥利用率提高到 40%以上,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 40%以上。12加大河道保护力度。对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水体功能为-III 类的河流等环境敏感区,利用现有渠道、沟、塘等,配置水生植物群落、格栅和透水坝,建设生态沟渠、污水净化塘、地表径流集蓄池等设施,净化农田排水及地表径流,严禁农田退水直接排放进入地表水体。(四)加强水环境治理13开展饮用水水源地达标建设。完善水源地布局建设,开展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管理,依法清理饮用水
13、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切实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到 2020 年,全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到 85%以上。14推进河道管理政府购买服务。继续实施农村垃圾及河道保洁长效机制,以市场化、专业化、社会化为方向,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村容环境整治,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因地制宜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改善农村人居水环境。15建设沿河水系林网工程。开展河流堤岸及河流沿岸线防护林建设,在不影响行洪安全的前提下,重点对镇域内的宣惠河、四港新河、老四号干沟、五号干沟、西古村引渠等 5 条主要河流沿岸两侧(镇域内)及部分河流可视范围实施绿化,营造水土保持林、特色经济林,构筑以河流为骨架的水系林网,
14、实现河流环境整洁优美,水清岸绿。16建立水环境监测预警与响应系统。推进“互联网+环保”,建设“智慧环保 ”。实施水 资源管理信息系统 、主要河流以及县城饮用水水源地的管理基础信息系统、污染源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环境立体监测系统建设,形成流域源控响应数据库。到 2020 年,实现覆盖全县的水资源和水环境监测信息采集、传输、储存、处理及应急预警响应系统,实现水资源环境信息动态化、污染源和排污口智能化管理及机制。17加强美丽乡村建设。按照南皮县美丽乡村建设实施方案,落实全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行动计划,落实“以奖促治” 政策,全面实施农村垃圾处置和生活污水治理等工程。到 2018 年底前,完成现有沟渠坑塘
15、垃圾等清理工作,消灭农村污水、垃圾直排入河乱象。对镇周边的村庄,优先选择接入城镇污水收集处理系统统一处理;距城镇较远、居住分散的村庄,加快农村生活供排水、旱厕改造等基础设施建设,对生活污水进行相对集中收集,采用适宜方式进行处理。(五)加强水生态修复18加强河道水生态保护。落实生态保护红线制度。强化河道建设、保护与修复。(六)加强执法监管19建立部门联合执法机制。成立由农办、公安、环保、城管、国土、建设、民政、财政等单位组成的联合执法小组,由河长办组织每季开展一次联合执法行动,依法治河管河,发现问题现场处理,对顶风作案、暴力抗法、违法违规情节特别严重的,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六、保
16、障措施(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支部、村委会要切实把实行河长制摆上日常工作议事日程,对河道管理保护重要事项进行专题分析研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强和改进措施。狠抓责任落实,建立总河长、河长目标任务责任制,实行签字背书。充分发挥人大法律监督和民主监督职能,促进河长制全面落实。(二)创新制度机制。积极探索和构建六项制度、两大机制,为实行河长制提供制度保证,同时实行五到四从四多工作法,全面推进河长制各项工作。建立河长名单公告制度,向社会公告全镇主要河道河长名单;建立河道管理会议制度,包括党委政府专题会议、河长会议、部门联席会议等。党委政府专题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或根据需要召开,河长会议至少每半年召开
17、一次,研究协调解决河道管理保护重点难点问题,部门联席会议定期召开,通报河道管理保护情况,会商协调部门配合的相关工作;建立河道信息共享制度,由河长制办公室收集汇总河道管理保护基础信息,建立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建立工作督查制度,对河长制实施情况和河长履职情况进行督查;建立绩效考核评价制度,自上而下对年度河道管理保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建立河道管理奖惩制度,依法依规对实行河长制、加强河道管理保护进行奖惩。依托六项制度,逐步形成镇级管总、村分级负责的责任机制和公平公正激励问责的奖惩机制。(三)落实资金保障。拓宽河道和坑塘管理保护资金筹措渠道,形成公共财政投入、社会融资、贴息贷款等多元化投资格局,推
18、进政府购买服务。按照中央政策要求,镇级财政要积极落实河道管理保护、执法监管经费。(四)建立督查问责。由镇党委政府牵头,由纪委、组织、宣传组成联动督查问责小组,以每个村级河长重要指示、重要批办事项、重大专题活动等内容为重点,对村实行河长制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因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等导致河道环境遭到严重破坏或未完成工作目标而造成重大影响的,追究各村河长、各相关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的责任。(五)严格考核评价。建立健全河长制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实行差异化绩效评价考核,并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的重要参考,要明确考核目标,严格考核程序,将考核内容纳入镇党委政府对各村年度考核评价体系和
19、生态补偿考核机制。(六)加强社会监督。及时公布河道管理信息,通过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告河长名单、职责以及管护目标等内容,接受群众监督。聘请社会监督员,对河道治理和管理保护效果进行监督和评价。大力宣扬实行河长制涌现出的先进典型,积极开展河道保护公益活动,进一步做好宣传舆论引导,提高全社会对河道保护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七)社会联动共建。创新工作模式,使“河长制” 工作实现从政府主导到全民参与。在全镇开展保护母亲河行动,发动全镇企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学校认领周边河流,参与河道日常巡查,定期义务劳动,协助河长履行工作职责;建立村级护水服务队、护水宣传队、护水监督队,充分发挥基层干部群众关心、支持、参与河流保护管理的主动性。制定优惠政策,拓宽融资渠道,鼓励社会各界及境外投资者以独资、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投入到河道综合整治工作中,形成全社会联动共建的浓重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