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合江县法王寺镇农会村指挥部至农会桥扶贫公路工程项目合同协议书鉴于业主为修建合江县法王寺镇农会村指挥部至农会桥扶贫公路工程,并接受了承包人对该项目工程的比选申请,现由法王寺镇人民政府 (下称“业主” )为一方和 (下称“承包人” )为另一方于 2018 年 11 月 日共同达成并签订本协议如下:1.本合同工程内容: 新建农会村指挥部至农会桥公路长 500 米、宽 4.5 米,20 厘米厚水泥混凝土路面,并完善安保设施。 2.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并作为阅读和理解本协议书的组成部分,即:(a)本合同协议书及附件;(b)中选通知书;(c)比选申请函(含承包人在抽取期间递交和确认并经业主同意的对有关问题
2、的补充资料和澄清文件等,如果有) ;(d)合同专用条款(附件一) ;(e)合同通用条款(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GF-1999-0201)的相应内容。) ;(f)技术规范(满足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 合格要求) ;(g)图纸;(h)预算控制价清单;(i)构成本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3.上述文件将互相补充,若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上列次序在先者为准。4.根据预算控制价清单所列的预计数量和单价计算的本合同总价下浮 8%后确定为人民币(大写)肆拾万零陆佰圆整(¥40.06 万元) 。5.由于业主按本协议书附件一合同专用条
3、款所述给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承包人在此立约:保证在各方面按合同文件的规定承担本合同工程的实施和完成及其缺陷的修复。6.作为对本合同的实施和完成及其缺陷修复的报酬,业主在此立2约:保证按照本协议书附件一合同专用条款所述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7.承包人应在合同签订后 7 日内向监理工程师提出开工申请并在监理工程师发出开工令之后 7 日内开工。本合同工程工期为 30 日历天,工期从监理工程师发出开工令之日算起。8.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金额的 10%。履约保证金须在合同签订前缴纳至比选人指定账户。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为合同总金额的 5%。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须在合同签订前缴纳至比选人指定账户。承
4、包人接受相关部门按照合府办发201422 号文件规定的管理。9.本协议书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与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完工后经交工验收合格,以及缺陷责任期满由业主发给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失效。10.本协议书正本二份、副本 4 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 2 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业 主:合江县法王寺镇 承包人: 人民政府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附件一、合同专用条款本工程的合同专用条款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G-1999-0201)的相应内容。1、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协议
5、条款及附件、中选通知书、比选申请函及附件、专用条款、通用条款、标准、规范及技术性文件、设计文件、有关工程洽商、变更及书面协议及文件。2、本合同价款采用财政部门预算控制价总价下浮 8%确定,施工结算价必须是合同价,最终以审计部门审计报告价办理结算。注:本项目合同固定单价为完成该项目工程的综合单价,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劳务、材料、机械、质检(自检) 、安装、缺陷修复、管理、工程资料、保险、税费、利润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2.1 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除发包人和监理人确认的,与3预算控制价清单比较,工程量的增减或工程变更以外的全部风险。风险费用计算方法
6、:承包人已在比选申请中计算了风险费用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除本合同另有约定或发生设计变更以外,合同价格一律不予调整。2.2 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除经批准的设计变更的增减工程项目外,不进行调整。经批准的设计变更而引起的工程量增、减变化的工程费用按以下方式调整:.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如果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变更工程的价格, 依据相关规定,经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的综合单价下浮 8%作为变更合同价款。2.3 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严格按照合江县政府投资工程建设
7、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 (合府办发201732 号)及合江县最新相关规定。2.4 本工程无预付款3、工程款的支付3.1 按月支付完成合格工程量的 80%;工程完工验收并审计后,付款达审定金额的 97%;剩余 3%待工程保修期满 1 年后一次性支付(不计息) 。 3.2 工程竣工并通过验收备案以后,承包人应及时移交全部竣工资料,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在工程交工交付使用后,待该工程造价通过审计后 10 日内退还给承包人。4、质量要求:满足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 合格要求。5、材料的采购:所有材料、购件均由承包人自行采购,所有材料、构件使用前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报验。6、
8、本项目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检员需压证施工,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退回,以上人员每月确保在施工现场 25 天,每减少 1 天处罚 2000 元。7、施工工期每延迟 1 天向发包人缴纳罚金 1000 元,罚金限额不超过合同价 5%。4B建设工程廉政合同发包人: 合江县法王寺镇人民政府 承包人: 根据交通部关于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 合江县法王寺镇农会村指挥部至农会桥扶贫公路工程项目建设工程的项目法人(以下称甲方)与施工单位 (以下称乙方) ,特
9、订立如下合同。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部的有关规定。(二)严格执行 合江县法王寺镇农会村指挥部至农会桥扶贫公路工程项目建设工程的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 ,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六)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
10、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第二条 甲方的义务(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二)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三)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四)甲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等直系亲属不得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五)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5
11、第三条 乙方义务(一)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二)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四)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第四条 违约责任(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由甲方给予赔偿。(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
12、理;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建议交通上级建设主管部门给予乙方至少二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处罚。第五条 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约请乙方或乙方上级单位纪检监察机关对本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第六条 本合同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止。第七条 本合同作为 合江县法王寺镇农会村指挥部至农会桥扶贫公路工程项目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立即生效。第八条 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交双方监督单位一份。
13、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6C安全生产合同为在合江县法王寺镇农会村指挥部至农会桥扶贫公路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业主 合江县法王寺镇人民政府 (以下简称“甲方”与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一、 甲方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
14、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组织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乙方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4、乙方职责(a)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JTJ076-95)和 公路筑养路机械操作规则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要求。(b)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
15、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c)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用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施工人员的 1%至 3%配备安全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7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d)乙方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
16、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e)乙方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f)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
17、易货或以其它方式转让给任何其它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g)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h)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防护用品严禁使用。(i)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j)乙方必须按照相关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5、违约责任如因甲方或乙方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本合同一式二份,副本八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与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甲方:合江县法王寺镇 乙方: 人民政府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8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