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源和环境因素的识别及安全措施序号施工阶段/区域危险源/不利的环境因素可能导致的事故管理方案/安全措施开挖槽、坑、沟未按规定做护坡、放坡或加可靠支撑,未设置人员行走马道、坡道或爬梯,基础保护墙、维护墙、承重结构未达到规定强度时就拆除支撑。基槽上口防护缺陷(栏杆不规范) 边坡失稳坠落土方坍塌基坑周围执行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中规定设防护栏,挂安全网按规定放坡,保证护坡的施工质量1、开挖槽、坑、沟深度超过15米,应根据土质和深度情况按规定做护坡、放坡或加可靠支撑。2、基础保护墙、维护墙、承重结构应达到规定强度后方可承载或拆除支撑土方开挖过程中,对地下管线和毗邻建筑物、构筑物等施工单位没有按照相应的施工现场及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专项保护方案等采取保护措施。未按方案施工及变形观测没有采取有效的措施。管理不到位防护不到位爆炸坍塌坠落1)定期组织施工现场管理检查,保存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填写现场安全专项检查记录表并落实。(2)对基坑支护沉降观测记录表、基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