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d格式文档广州市公费医疗就医指南一、 广州市公费医疗就医凭证二、 记账范围三、 公医记账与个人自负比例四、 普通门诊选点规则五、 门诊选定医疗机构变更 六、 选点就医规定七、 门诊医疗待遇八、 指定慢性病门诊医疗待遇九、 特殊病种医疗待遇十、 住院医疗待遇十一、年度补助医疗待遇十二、就医管理有关规定一、广州市公费医疗就医凭证凭市民卡、市公医证及记账单在本市挂钩医疗机构按政策规定就医。出国定居人员不能制发市民卡的以及新增人员在领取市民卡前凭临时就医卡替代市民卡作为就医凭证之一。在出示有效就医凭证前,就医所发生的费用全部由享受人员自行承担。急诊入院或者由于昏迷等意识不清等情况不能当场出示的,应当在发生费用后5天内补办相关手续,因未及时补办手续导致无法进行补记账的,就医发生的全部医疗费用由享受人员自行承担。二、记账范围按规定就医、属于公医目录范围内且符合公医政策规定限额内的费用按规定比例支付。离休干部超目录的费用按相关规定执行。三、公医记账与个人自负比例享受人员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