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在全省加快民营经济发展暨优化发展环境大会上的书面发言黑龙江省粮食局(2015 年 9 月)一、加大服务工作力度,营造高效的服务环境一是进村入屯为农民提供技术服务。部署各地深入村屯、农户,摸清农民手中余粮情况,提供市场供求和价格信息。宣传国家秋粮收购政策,引导农民适时适价销售余粮。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现场指导农民科学储粮,减少产后损失。二是规范流程提升粮食收购服务水平。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在规定期限内符合国家标准的做到不限收、不拒收、敞开收购。公开公示收购库点,就地就近方便售粮农民。组织有序送交,多开卸粮口,做到当日车当日卸,不让农民送粮车过夜。提供农民休息室等便民服务设施和条件,库区内外张榜公
2、布秋粮收购政策、收购价格一览表、售粮流程导示图,设置标准粮样展示台,专人接待咨询。严格执行质价政策,公开检斤、密码检验,坚持每日复验,依质论价。售粮款即收即2付,不打白条,不为其它单位或个人代扣任何款项。对农民送交不符合收购标准的粮食,提供整理场地和工具,减少退车。三是积极开展代农服务。在国家政策性粮启动收购前,组织国有粮食企业,为农户开展秋粮代烘代储服务业务。会同有关方面加强组织指导、审核认定、监督管理,严格规范操作手续。2014-2015 年收购期,累计入库“两代” 业务粮食115.4 亿斤。四是加大为企业服务力度。协调省农发行启动收购资金预案,落实收购启动资金,未出现给卖粮农民打白条情况
3、;协调铁路运输部门及时解决企业在粮食调销过程中遇到的问题。2013-2014 年和 2014-2015 年粮食收购期,全省各类粮食经营企业累计收购粮食 2647 亿斤。因产量增加和价格提高因素,农民卖粮累计增收 195 亿元。粮食收购工作受到国家粮食局和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二、加大政策争取和落实力度,营造公平的政策环境一是积极争取国家支持政策。2014 年国家下达我省 53亿斤仓容建设项目(投资规模 10 亿元) ,出台政策性粮食调销政策(其中安排我省跨省移库 86 亿斤) ,缓解了我省秋粮收储矛盾。水稻最低收购价预案启动时间提前到 11 月1 日,比上年提前 15 天,收购价格较上年每市
4、斤(标准品)提升 5 分钱。将我省临储玉米生霉粒收购标准由 2%争取到5%,临时存储玉米收购价格为每市斤 1.11 元,与上年持平。对部分省外企业到我省采购稻米、玉米每吨给予 140 元费3用补贴。对我省玉米深加工企业竞购加工政策性粮食每吨补贴 100 元,获得补贴 7665 万元。2015 年,国家已下达我省粮食仓储设施建设项目规模 171 亿斤、投资规模 30.8 亿元,提前组织政策性粮食竞价拍卖,水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启动时间提前到 10 月 10 日,比去年提前 20 天,对我省玉米深加工企业竞购加工政策性粮食每吨补贴 100 元。今年 4 月,省政府出台粮食加工补贴政策。8 月底,省
5、政府决定,通过政策扶持等措施对年加工能力 10 万吨以下水稻加工企业进行品牌整合、产权整合。通过资产重组、并购等形式进行产权整合后年加工能力达到 10 万吨及以上的,纳入加工补贴范围。二是严格落实国家粮食收购政策。2014-2015 年粮食收购期,组织相关部门召开四次秋粮收购工作联席会议,研究政策性粮食收购启动时间、收储库点确定等重要事项;召开全省秋粮收购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吕维峰副省长对秋粮收购工作做出全面部署。加强日常工作沟通协调,协调中储粮分公司、省农发行解决中粮、中纺等央企粮食收购有关问题。强化粮食收购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三是提升执行政策的社会公信力。把基层集中反映的粮库(库点)粮食
6、收购质量检验过程不公开、验水不使用仪器感官检验等问题作为整改重要内容,并积极争取省政府支持,安排专项补助资金 848 万元,组织企业内部挖潜自筹配套资金,为全省 427 家地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配备了粮食收购公开4可视系统和电子验水设备。从 2014 年秋粮收购起,全省所有政策性粮食收储库点,全部推广使用粮食收购公开可视系统和电子验水设备、取消传统感观验水方式,凡不配备该系统的,一律不允许开秤收购政策性粮。加强对企业粮食收购各业务环节操作情况的全程监控,坚持粮食收购过程和结果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三、加大依法治粮工作力度,营造公正的法治环境一是加强了粮食购销政策执行的监督检查。从 2014 年初
7、开始,持续组织开展了秋粮收购“监 督检查,护农增收” 重点推进行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9 月底前,全省共核查处理涉粮案件 249 起,11 月初至 12 月末,全省共开展检查活动477 次,出动检查人员 2271 人次,检查各类经营主体 6044个。二是开展了“转圈粮”专项整治行动。按照国家部署,制定实施了我省“转圈粮 ”专项整治行动 方案,结合加强购销政策执行检查,督导企业严格政策性粮购销政策和跨省移库计划,严格防止和查处“转圈粮” 行为。 三是积极推进行政许可(审批)项目清理工作。加强与省编办、法制办等部门协调,完成了行政许可(审批)项目清理工作,推进了涉粮商事登记改革,将粮食收购资格审批
8、由“先证后照 ”改为“先照后证”,完善了审批业务流程和制度,加强了保留审批事项实施的日常监管和跟踪指导工作,推进了网上规范运行。四是启动了建立行政权力清单工作。对全局行政权力事项分门别类进行5全面彻底清查梳理,依法逐条逐项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和必要性审查,进一步优化运行流程,2014 年底向省编办报送了权力目录清单。下步工作中,我局将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工作部署,坚持问题导向,采取针对性措施,进一步优化全省粮食行业发展环境。一是进一步提高粮食购销服务水平。积极争取国家支持政策,继续培育、发展和规范粮食市场主体,充分发挥地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主渠道作用,鼓励各类有资质的收购主体
9、,从事粮食收购和经营活动,开展公平竞争,促进农民余粮顺畅流通。二是进一步加强粮食市场监管,提高依法管粮能力。严厉打击无证经营、哄抬粮价,欺行霸市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粮食生产者、消费者、经营者利益,打造公平的市场环境。三是进一步强化作风建设。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成果,扎实开展“三严三实” 教育活动,加强内部规范管理和制度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四是进一步推进“ 互联网 +粮食”行动。通过 互联网技术,利用原有信息化管理基础和网络信息技术,强化信息系统整合共享、业务协同和互联互通,有效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推动传统粮食流通产业转型升级,加强行业管理和有效监督,全面搞活粮食流通,促进农民卖粮增收,加快实现我省粮食由“种得好”向“ 卖 得好 ”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