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朗镇奖学助学办法(修订稿)(征求意见稿)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进一步深化教育综合改革;为稳固和发展我镇教育当前取得的丰硕成果,适应高校招生新变化;为进一步激励学校、教师全面贯彻执行教育方针,充分调动教育教学积极性,谋求大朗教育新一轮的创新发展,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双转型,结合我镇教育发展的需求,特修订大朗镇奖学助学办法。一、奖学办法(一)当年参加高考的大朗籍学生, 考上博士研究生的,奖励 30000 元/每生;考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在职考研除外),奖励 20000 元/每生。考上本科,录取到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的,奖励 50000 元/每生;录 取到国家“211 工程” 、“985 工程”大学的
2、,奖励 3500 元/每生; 录取到重点大学(含非重点大学的重点专业)的,奖励 3000 元/每生; 录取到一般本科大学的,奖励 2000 元/每生。 说明:1. “211 工程 ”、“985 工程”大学,以教育部公布名 单为准;2. 2018 年高考,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已取消重点大学最低控制分数线,故重点大学(含非重点大学的重点专业)的判断标准,以 2017 年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发布的招生专业 2 目录为准。(二)大朗籍应届初中毕业生,中考成绩达到东莞中学正取生最低招生分数线的,每人一次性奖励 1000 元;达到东莞第一中学、东莞高级中学、东莞实验中学、东莞中学松山湖学校、东莞外国语学校正取生最
3、低招生分数线的,每人一次性奖励 800元。二、助学办法(一)资助范围具有本镇户籍,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含中职)和大学在校学生。(二)资助条件1、低保家庭的学生;2、低保边缘家庭的学生(即家庭人均月收入在低保标准至低保标准 1.5 倍区间低收入困难家庭的学生);3、因自然灾害、重大疾病、突发事故等原因导致家庭临时贫困的其他学生。(三)资助标准大学生(含大专、本科、研究生、博士生)每人每年补助 1500元;高中生(含职校)每人每年补助 1000 元;初中生、小学生每人每年补助 500 元;幼儿园每人每年补助 1000 元。三、奖学助学实施 3 (一)建立奖学助学审验制度,每年 9 至 10
4、月申报审批,12月份集中办理。(二)奖学助学的申请和认定奖学第一、二项人员及符合助学条件的全部对象,先由其个人或家长向社区(村)居委会提供录取通知书、成绩证明材料;申请助学补助金的,需同时提交家庭情况证明材料(低保户提供低保证,低保边缘户提供居(村)委会出具并经社会事务局核实的收入证明,临时贫困家庭提供居(村)委会、相关部门出具的认定材料)和在校证明(学生证等),再由社区(村)居委会整理送镇教育局审核后,交大朗慈善会办理。(三)对弄虚作假骗取奖金的,一经发现,除追回全部奖金外,还要追究当事人和出具虚假证明责任人的责任。四、本办法自 2018 年 9 月 1 日起实施,之前相关办法同时废止。五、本办法由镇教育局和大朗慈善会负责解释。六、各社区(村)居委会可参照本办法修订奖学助学方案,经费自行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