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徒步猎金男落网山城夜幕降临,当一些夜晚外出跳舞、购物、下班行走的女性,准备回家或走过偏僻巷道时,从后面尾随上来一名徒步青年男子,搂脖、抓项链仅 3 秒钟左右的时间,还未等被抢女性反应过来,一条项链就被抢走,并迅速从受害女性的视野里消失,仅留下一个快速奔跑逃窜的模糊背影。 2013 年 3 月 15 日夜,当这个熟悉的徒步猎金男子的“背影”再次出现在山城河南西峡的大街上寻找抢夺目标时,早已盯上抓捕对象的两路巡逻守候民警迅速包抄过去,将还未反应过来的徒步抢夺女性项链的犯罪嫌疑人肖某当场擒获,一双锃亮的手铐戴到他的双手上。据悉,犯罪嫌疑人肖某已抢夺、抢劫女性项链 16 起,涉案金额达 8 万余元。
2、夜行女性项链频繁遭抢 2012 年 10 月 13 日晚 20 时许,赵女士领着孩子,从时代广场沿着二道河西边往回走,还没有到小区家门口时,听到后面好像有脚步声,赵女士还未来得及扭头看时,突然从后面环上来一条胳膊将其摔倒,一只手抓住赵女士戴在脖子上的项链夺走后往南飞奔。赵女士下意识地摸了一下脖子,不禁惊出一头冷汗,约 20 多克、价值 7000 多元的黄金项链不见了。当晚,赵女士就到西峡县公安局城区派出所报了案。 时隔一个星期,2012 年 10 月 20 日夜,西峡县公安局城区派出所再次接到黄女士的报案,当天晚上 8 时 10 分,黄女士在西峡时代广场帝景天城路北边坐在电动车上休息,突然从身
3、后窜出一名男子,将其脖子上的金项链抢走。黄女士还没有追上这个男娃,该男青年已从帝景天城附近跑得无影无踪。 接连发生的系列抢夺女性金项链案件,引起了西峡县公安局党委的高度重视,西峡县公安局局长朱新昌指示,请杨小兵副局长牵头,组织城区派出所、巡特警大队等部门警力加强日常巡逻防范,力争抓获现行,为受害女性挽回经济损失。 警方对前期发生的系列抢夺案件进行串并分析认为,作案时间均在夜间 19 时至 21 时;侵害对象均为夜晚外出跳舞锻炼、购物或下班单身行走的女性;抢夺物品均为单一的黄金项链;作案特点为随机选择目标,发现徒步行走佩戴项链的女性后,尾随受害人至偏僻小巷道处,搂住受害人颈部抢走项链后快速逃离现
4、场。 由于嫌疑人没有与受害人发生正面接触,也没有说一句话,而且很快逃逸。在没有嫌疑人的详细面貌特征、地方方言等信息的情况下,办案民警决定根据嫌疑人的活动规律,从巡逻守候开始实施侦查破案的第一步。很快,一支由 25 人组成的便衣巡逻工作组成立,于每天晚上 7 时至 10 时,携带必要的单警装备和嫌疑人视频截图,在嫌疑人可能出现的重点路段进行蹲点守候,并在大街小巷发布悬赏通告,对协助抓获犯罪嫌疑人的举报人进行奖励。然而,一连 20 多天过去了,没有发现嫌疑人的踪影。 难道是判断失误?民警重新坐下来分析案情,此时正值冬天,女性项链是戴在衣服里面,受害人是如何被发现的,会不会是在服饰广场等场所试衣时露
5、出金饰品而让嫌疑人盯上的。于是,民警又调整工作方向,深入多尔玛、万德隆、新百利等超市,跟踪、摸排案件线索。功夫不负有心人!12 月 2 日晚,民警在万德隆超市服装区发现一名可疑青年,跟在一对夫妻的后面,女青年试完衣服和丈夫从超市出来,沿着白羽路拐到一条巷口时,该男青年突然上前将女青年的金项链抢走就跑,其丈夫和跟在后面的便衣民警一同追赶,但还是让狡猾的犯罪分子逃脱。虽然只有一面之交,但其相貌已深深地印在了民警的脑海中。民警自信地说,等其下一次出现时,一定会在如潮的人流中认出来。然而,这一等又是两个月。会不会是警方的追踪惊动了嫌疑对象,还是嫌疑对象自动放弃作案? 揭开神秘徒步猎金男面纱 时间很快到
6、了 3 月 8 日这一天。当天晚上 9 时许,冯女士一个人走进建设西路一条巷道内,刚到家门口准备掏钥匙开门时,从后面上来一个人捂住冯女士的嘴巴,另一只手抢走冯女士脖子上的金项链就跑。 此后,3 月 10 日、11 日、12 日连续三天夜里,同样的抢夺女性项链案件再次发生。由于该系列案件发案正值 2013 年全国“两会”召开期间,犯罪嫌疑人气焰嚣张,频繁作案,给社会治安和百姓的人身财产安全带来极大的威胁,这激起了办案民警的斗志。 西峡县公安局城区派出所所长操龙海组织民警对 3 月份以来西峡城区夜间连续发生中年女子在行走过程中被犯罪嫌疑人从后扼颈、捂嘴、捂眼抢夺金项链案件,再次进行了梳细分析。这会
7、不会是年前蛰伏一段时间没有抢夺项链的同一名犯罪嫌疑人所为?民警通过对受害人进一步详细询问了解到,3 月以来发生的 4 起抢夺项链案件中的嫌疑人特征与民警脑海中记忆的嫌疑人相貌几近相似:作案人为一名男性,20 岁左右,身高在 1.60 米1.65 米,体态较瘦,作案时穿黑色或蓝色运动服,走路呈外八字。 3 月 15 日,西峡县公安局局长朱新昌、副局长杨小兵专门召集城区派出所、刑警大队、巡特警大队等部门专案民警召开案侦分析会议。朱新昌局长指出,这次系列徒步抢夺项链案件,不同于往常歹徒驾驶摩托车进行飞车抢夺,且在作案后多次在群众的围堵过程中逃脱,并再次作案,说明犯罪嫌疑人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8、,身手敏捷、灵利,可能为体校毕业生或在部队服过役的人员。要求专案民警一定要在犯罪嫌疑人作案重点时间段,对重点路段进行蹲点布控,发现犯罪嫌疑人踪迹,立即实施抓捕,坚决防止犯罪嫌疑人再次作案。 随后,专案组通过信息应用平台,根据犯罪嫌疑人作案手法、被害人活动区域,对近年来系列徒步“双抢”案件进行串并侦查。同时,依据被害人描述犯罪嫌疑人的体貌特征、被害人活动轨迹以及犯罪嫌疑人作案后逃跑路线,沿路调取视频监控资料,确定犯罪嫌疑人。很快,专案民警在县局刑侦部门的配合下,通过调取监控录像资料,确定嫌疑人均穿白色反光休闲鞋,行走姿态呈外八字,尾随时均与受害人保持一定距离,在路沿绿化带内跟踪或在街对面跟踪,通
9、过比对几次抢劫案中犯罪嫌疑人的侧面及正面相截图,确定嫌疑人年龄在 2025 岁,身高1.651.70 米,体态较瘦,长方脸,尖下巴,短发。至此,警方终于在海量信息中全面掌握了该嫌疑人体貌特征,揭开了徒步猎金男子的神秘面纱。 3 月 15 日夜,杨小兵副局长坐阵城区派出所,亲自指挥集中抓捕行动。专案组以城区白羽路为中心,划分三个蹲点布控小组。一是由巡特警大队副大队长曹光炎带领巡逻队员在白羽路女神像至电厂路口布控;二是由城区派出所民警宋百杰带领巡逻队员在白羽路电厂路口至新百利路口布控;三是由城区派出所案侦中队负责人李海龙在白羽路七一路口至新百利路口布控。 当日夜晚 20 时 36 分,正在执行守候
10、任务的巡特警大队副大队长曹光炎和城区派出所民警宋百杰在白羽路摩登宾馆发现一名 20 多岁青年符合犯罪嫌疑人体貌特征,两个布控小组经汇合,仔细甄别该名青年步履特征、衣着特征,确定该名青年即是系列徒步抢夺案件犯罪嫌疑人,布控民警在秘密跟踪至白羽路自来水公司门口果断出击,两路民警迅速包抄过去,将该犯罪嫌疑人依法控制,并带回公安机关。 三秒抢一项链无一失手 3 月 15 日夜,西峡县公安局城区派出所审讯室内,当看过一段监控录像后,刚才还百般狡辩的肖某终于耷拉下脑袋,如竹筒倒豆子似的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犯罪行径。 犯罪嫌疑人肖勇,男,24 岁,四川省金堂县人,无业在家。2012 年2 月份,通过与西峡籍校友
11、联系后,到西峡县投奔其校友,在城区一家洗浴中心务工,暂住在城区吊桥西街二道河居民区的一间租赁房屋。期间,因嫌工资待遇低,又迷恋上了捕鱼机游戏,整日沉溺于游戏中不能自拔,微薄的收入根本不能维持自己的游戏爱好。 2012 年 10 月的一天,他夜里外出,在其暂住地周围二道河附近发现一名中年妇女佩戴黄金项链行走,遂生歹意,尾随至二道河西边,从背后对该中年妇女实施抢夺后逃离现场。肖某初次作案得手后,将所抢金饰拿至城区金店进行变卖。在初次尝到甜头后,肖某屡次夜间在西峡县城区尾随佩戴金项链的单身妇女,采取扼颈、捂嘴、捂眼实施抢夺,所得金项链变卖后用于挥霍。在多次抢夺过程中,肖某只“钟情”于黄金项链。有一次
12、,肖某在北环路抢得一条白金项链,不识货的肖某还以为是银项链,便将真正的白金项链给扔到水渠里冲走。 根据肖某的供述,民警先后来到肖某销赃的金店里进行调查,并追回了部分被抢的金项链和金店折算的现金。目前,此案的追赃和取证工作正在紧张进行中。 负责侦破此案的西峡县公安局城区派出所所长操龙海介绍说,该起针对女性系列徒步抢劫、抢夺案件,犯罪嫌疑人夜间尾随单身女性至偏僻路段,采取从后扼颈、捂嘴、捂眼等方式抢劫、抢夺被害人金项链。在此,警方提醒广大市民,随着季节变暖,群众户外活动增多,要提高自身安全防范意识。一是外出不要携带过多显眼的现金和贵重物品,不要炫耀或显露现金及贵重物品;二是不要单独滞留或行走在偏僻、阴暗处,女性市民夜间外出要结伴而行;三是在偏僻路段要注意观察是否有可疑人员尾随。发现有可疑人员尾随,可以多回头看几眼,并改变路线,往有人、有灯的地方行走;四是遇歹徒行凶抢劫时要做到临危不惧,机智勇敢,沉着应对,并紧急呼救,尽可能发动周围群众共同对付罪犯。五是被抢后,切勿慌张,要记清犯罪分子逃走的方向和其体貌特征,这样会为破案提供有价值的线索。 编辑:郑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