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习惯性违章行为整治措施第一篇:施工现场习惯性违章行为整治措施施工现场习惯性违章行为整治措施根据总公司质安部整治习惯性违章行为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对习惯性违章行为进行规范及处罚。一、所有进场新工人必须通知安保科对其进行登记备案。不按规定者一人一次罚款主管100元、班组长100元。二、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按要求正确佩戴安全帽,方可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者,一人一次罚款主管150元、技术员100元、班组长100元、当事人50元。三、高空、高边坡、孔(井)口作业人员必须按照规范正确系(挂)安全带、安全绳。不按规定使用者一人一次罚款主管400元、技术员300元、班组长300元、当事人200元。四、氧气、乙炔瓶摆放必须达到安全距离5米。并且不得混放、倒放。不按规定使用者罚款主管300元、技术员200元、班组长200元、当事人100元。五、在粉尘较高的环境下作业必须使用防尘保护用品,并采取相关的除尘或降尘措施。不按规定使用者一人一次罚款主管150元、技术员100元、班组长100元、当事人50元。第二篇:习惯性违章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