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新建厂区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山东北大高科华泰制药有限公司编制日期: 2022年12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项目未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鼓励类”、“限制 类”、“淘汰类”,属于允许类建设项目;根据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 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项目不在其列出的“限制或禁止用地项 目目录”名单内;项目已取得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2018-370684-27-03-055554),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因项目在备案有效期(2018-2019年)内已开工并一直在建设,故备案仍有 效。2、选址符合性分析其他符合性分析根据蓬莱市刘家沟镇总体规划(2012-2030年),项目所在地规划为M2 二类工业用地;根据企业提供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蓬国用(2015)第0320号、蓬 国用(2014)第0131号、蓬国用(2013)第0401号),项目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 符合蓬莱市刘家沟镇总体规划。项目所在地规划见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