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外实习实训工作规程安幼校【2015】23 号实习实训是高职院校实践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有效途径和重要保证。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 (教高【2006】16 号)文件精神,切实抓好我校校外实习实训教学工作,加强对实习实训的规范性管理,提高实习实训教学工作的成效,特制订本规程。第一条 实习实训的目的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通过校外实习实训,检验、巩固和拓宽学生所学的专业理论知识,使学生了解幼儿园和小教育的情况,学习和初步掌握幼儿园、小学教育工作的规律,培养学生综合职业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使学生在专业思想素养和工作能
2、力等方面得到锻炼,成为适应幼儿园、小学教育需求的合格人才;同时检验各专业的教学工作,促进我校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第二条 实习实训的形式及要求一、各系部可依据各专业培养目标,确定各专业校外实习实训的具体项目,包括教育见习、教学实习、顶岗实习、野外实习(写生、采风) 、教育调查等。二、校外实习实训可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集中实习由系(部)统一联系实习单位,由指导教师带队,集中进行;采用分散实习的学生需填写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顶岗(分散)实习申请表 ,在收到实习接受单位回执且有专人指导的情况下,该学生的实习方为有效,否则不予认可。各系(部)应对分散实习的学生进行统
3、计,填写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顶岗(分散)实习统计表 ,加强对分散实习学生的管理工作。三、校外实习实训一定要坚持工学结合,特别提倡项目驱动、校企协作共同完成。第三条 组织与管理校外实习实训工作在学校教育实践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实行校、系两级管理,教务处、学生处负责校外实习实训工作的宏观管理,各系部负责校外实习实训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与管理。一、教务处职责1.协同其他有关部门,大力推行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建立工学结合管理机构,完善相应管理制度,保障工学结合人才培养的有效实施。2.负责审定各专业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规划,代表学校与实习实训基地签订协议和授牌。3.负责审定各专业实习实训大纲、实
4、习实训计划、实习实训指导书、实习实训任务书等基本教学文件和存档资料。4.负责校外实习实训宏观管理,对各系部实习实训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和检查。5.协同其他有关部门制订产学合作教育计划,并指导各系部开展产学研合作教育,组织各系部开展校外实习实训教学研究,改进教学方法,不断提高教学质量。6.汇总、审核各系部校外实习实训教学工作量及各系部送交的相关材料。7.协助财务处做好实习实训经费管理。二、学生处职责总体协调校外实习实训期间的学生管理,对辅导员提出具体要求,主要包括:实习动员、思想教育、过程巡查等,并列入毕业班辅导员工作考核范畴。三、系部职责1.成立系部校外实习实训领导小组,制订所属专业的校外实习
5、实训基地建设规划及管理办法,并具体负责基地的建设与管理。2.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制订本系部校外实习实训工作规范、管理办法等教学文件。3.制订本系部各专业实习实训大纲。4.拟定本系部各学期各专业实习实训教学工作计划并报教务处备案。5.制定本系部各专业实习实训指导书、实习实训任务书。6.选派数量充足、业务熟练、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专业教师担任实习实训指导教师,提倡建立校内外相结合的指导教师队伍,适当选聘一些实习基地或其他实习单位中有实践经验的专业人员担任实习指导教师。7.做好校外实习实训的准备和组织动员,按相关要求签订安全协议书,集中实习应提前做好学生分组,分散实习应做好申请分散实习学生的统计,统计
6、表中应有学生联系和接受单位的联系方式等。8.负责本系部各专业实习实训的过程管理,定期巡查并做好检查记录。9.负责实习实训考核工作。各系部可依据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实习实训成绩评定标准 ,结合专业特点,制定各专业实习实训考核标准。10.做好本系部校外实习实训工作总结,召开实习实训经验交流会,组织教师开展实习实训教学研究,推广实习实训工作经验。11.汇总本系部校外实习实训教学文件,收缴实习实训相关材料,做好实习实训资料的存档工作,按教务处要求报送备案。12.负责其他与实习实训有关的工作。四、指导教师职责(一)校内指导教师职责1.认真学习学校实习实训工作有关文件,明确实习实训工作任务和相关规定。
7、2.根据实习大纲和实习计划,结合实习实训单位的具体情况做好实习实训前有关准备工作,包括:提前与实习实训单位沟通,落实实习实训相关事宜;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签订安全协议书;分发学生实习实训指导书、任务书等材料;指导学生制定个人实习实训计划等。3.配合行业指导教师完成对学生实习实训的指导,重点指导实习生做好备课、试教、班主任工作,认真解答学生在实习实训过程中提出的疑难问题;指导学生填写实习实训手册,撰写实习报告;有目的地协调实习单位组织行业指导教师进行现场教学、作报告、讲座等,为学生提供更多学习机会。4.除完成现场指导外,还要经常以走访、电话、电子邮件、网上交流等形式,及时与学生和行业指导教师进行
8、沟通,及时了解学生实习情况,尤其是学生的困难和要求,以便进一步加强指导,确保实习实训任务的圆满完成。5.关心实习实训学生的思想、业务、生活和身体健康,教育学生严格遵守纪律,谨防各类事故的发生。6.协同实习实训单位指导教师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评定学生实习实训成绩,并写出评语。7.及时做好实习实训各类教学材料的汇总和归档工作。(二)行业指导教师职责行业指导教师具体负责学生实习实训期间的组织管理和指导工作,贯彻落实学校与行业联合制定的实习实训计划,分配学生实习实训具体任务,做好学生实习实训期间的考勤、安全教育、实习实训成绩评定等工作。第四条 基本教学文件一、实习实训大纲实习实训大纲是进行实习实训的
9、指导性文件,也是检查与评估实习实训质量的重要依据,必须按教学计划及专业培养目标来制定。大纲内容包括实习实训的项目名称、目的、主要内容(注意与前、后续课程的关系) 、总体安排、应达到的能力要求、评价标准与考核办法、时间分配及保障措施等。2、实习实训计划应根据教学计划和实习实训大纲要求,结合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的具体情况于每学期开学前制定本系部各专业相应学期的实习实训计划,保证实习实训大纲的实施。实习实训计划应包括:实习实训项目名称、形式、目的与要求、内容、场所、时间与人员安排(含指导老师或带队教师) 、安全措施等。3、实习实训指导书根据大纲和实习实训计划选购或编写实习实训指导书,指导书应引导学生深
10、入实际,独立思考。指导书内容应包括:实习实训的目的、具体内容及指导、应达到的要求、思考题及作业、实习实训报告撰写的要求和实习实训参考资料等。独立设置的实训项目(C类课程)必须配置指导书;B 类课程的实习实训环节,如教材中已包含本部分内容,可不必单独配置指导书。4、实习实训任务书应根据实习实训教学大纲的要求精心制定任务书,任务书应简介明了。内容应包括:实习实训的具体项目、目的、主要内容、方式、要求、实习实训成果等。任务书应按专业或项目制定,分发至每个学生。五、其他应存档资料除上述实习实训基本教学文件外,其他应存档的材料还有:学生实习实训记录手册、实习鉴定表、实习实训作业、指导教师实习总结、学生实
11、习实训成绩考核表、系部召开实习实训经验交流会的相关材料等。材料由系部存档,保存到学生毕业后三年。第 7 条 实习实训考核与评价标准一、成绩评定主要从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尊敬师长,团结协作;出勤情况,纪律表现;实习实训记录、作业、实习总结、调查报告等几个方面考核。各系部可根据专业特点予以适当调整,具体的调整方案应报教务处备案。二、实习实训成绩确定的具体方法和程序:由学校或系部集中安排的实习实训项目,实习实训成绩由学校指导教师(或带队教师)协同实习实训单位指导教师评定,并提交系部实习实训领导小组审定。学生自行联系实习单位进行的分散实习,实习成绩由实习单位指导教师评定,学校指导教师协同系部实习领导小组
12、审定。三、实习实训成绩评定标准:实习态度占 15%,职业道德表现占 10%,职业能力占 50%,实习效果占 25%;实习实训成绩按优(90-100 分) 、良(80-89 分) 、中(70-79 分) 、及格(60-69 分)和不及格(59 分以下)五个级别评定;优等一般不超过实习生总人数的 30%。为了做好这项工作,教务处拟定了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实习实训成绩评定标准 (见附件) ,各系部可参照文件要求,对原有的评定标准进行补充完善,并于实习实训前提交实习单位。四、凡参加实习实训缺勤累计时间超过(含)规定时间三分之一者,不予评定实习实训成绩。实习实训成绩不合格者不予毕业,按学校有关规定处
13、理。第六条 实习实训总结与评估一、实习实训结束后,各系部要召开实习实训经验交流与总结大会,对实习实训工作进行客观的实事求是的评估,并撰写系部实习实训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应包括实习实训基本情况、实习实训的评估分析、经验总结、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等,系部教育实习工作总结应不少于 2000 字,并报送教务处备案。二、各系部应及时收集、整理实习实训过程中的文件、资料,如学校实习实训工作通知、重要的实习实训会议记录、实习实训计划、实习实训大纲、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协议书、实习大事记、成绩评定表、学生实习手册、学生调查报告、系部实习实训工作总结等,并整理归档。第七条 实习实训经费管理一、学校每年根据各系部实习实
14、训计划安排并划拨实习实训专项经费,由相关系部包干使用。二、各系部应在每学年初将实习实训经费预算报送教务处审核,学校按照实习实训经费的 90%划拨到各系部,其余 10%学年末结算。三、实习实训经费主要用于支付实习实训基地相关人员酬劳补贴和实习实训练习过程中有关会议、讲座、调研考察等的费用。各系部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合理支配,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超出的部分原则上不再追补。第八条 其他一、各系部应在每学年开学初向教务处报送本学年各专业实习实训计划。二、各系部应在实习实训结束一个月内,将实习实训成绩汇总登记表、优秀实习生名单、优秀实习报告和优秀实习教案(活动设计) 、系部实习实训工作总结形成电子文档报送教务处。三、本规程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附件: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实习实训成绩评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