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知联中佳会计师事务所ZHILIAN ZHONGJI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知联中佳审字2023 0011 号审 计 报 告杭州嘉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全体股东:一、审计意见我们审计了杭州嘉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财务报表, 包括2022年11月30日的资产负债表,2022年1-11月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 公允反映了贵公司2022年11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1-11月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二、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 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贵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 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三、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