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管理学院育贤奖学金评选办法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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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工商管理学院“育贤”奖学金评选办法细则一、指导思想工商管理学院“育贤”奖学金是由我院著名李贤沛教授生前利用个人积蓄设立的学术性基金,旨在解决贫困家庭学生的教育困境,鼓励我院学生积极参与各项社会实践活动,增才干,长见识,资助学生完成社会实践以及科研学术活动。树立典型,充分发挥奖学金的激励作用,鼓励我院学生通过自身努力不断提高综合素质,特制定本办法。二、奖项设置一等奖 3000 元二等奖 2000 元三等奖 1000 元民族团结贡献奖 1000 元三、 “育贤”奖学金评选基本条件(一) 本科生评选标准1. 在评选区间内,在省级及以上科研学术类大赛中获三等奖以上个人(项目负责人) ;2. 在评选区间

2、内,在国家或者省级权威或核心学术刊物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个人;3. 在评选区间内,在校级以上寒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中,被评为优秀社会实践小分队领队或优秀社会实践论文、优秀个人等;4. 在评选区间内,在“博文杯”百项实证研究基金等大学生研究型实证项目中被批准立项并评定为二等及二等以上的项目负责人;5. 奖励上一学年度课业成绩特别优秀的个人;6. 奖励在维护祖国统一或民族团结进步活动中表现突出且成绩优秀的少数民族学生。7. 上一学年度加权平均分在 80 以上且无挂科。(二) 研究生评选标准1. 政治思想过硬,热心公益事业,有较强的社会实践能力。2. 在评选区间内,获得优秀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及以上称号。

3、3. 上一学年度已修各科成绩合格,且平均成绩 85 分以上。4. 在评选区间内,一年级学生公开发表学术论文 2 篇以上,二、三年级学生公开发表学术论文 3 篇以上。或者在 CSSCI 正式来源及以上级别发表论文1 篇以上(其中发表论文级别高者优先) 。5. 参与导师课题研究或独立承担校级以上课题研究。四、评分细则1.家庭情况参加勤工助学一学期得1分,两学期均参加得2分,在岗位上获得优秀荣誉,另得1分一学期;多岗位的勤工助学不累加。 (以上学年两学期内并以学校提供的岗位为准,其他兼职工作以陈述的方式写入申请书 ,作为评委评判依据之一)2.学习情况(1)专业成绩:上一学年度加权平均分本专业第一得1

4、0分,专业第二得9分,专业第三得8分;上一学年度加权平均分本专业排名前10(前三名除外) ,得6分;本专业排名前20,得5分;本专业排名前30,得4分。(2)英语水平:英语六级考试成绩570分以上,得4分;英语口语考试A级获得3分(六级成绩与口语成绩加分可以累加) 。3.学术情况(1)论文得分在评选区间内,发表的论文按以下方法算分(第二篇及以上分数减半累加,加分上限为20分): 一篇发表在学校科研部认定的三类(含)权威期刊发表论的论文加20分。 一篇发表在学校科研部认定的四类CSSCI来源期刊、扩展版、集刊发的论文加15分。 一篇发表在普通刊物的论文加5分。 一篇发表在校级和院级刊物的论文加3

5、分。备注:论文需正式刊物复印件证明,用稿通知无效。论文均须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名义发表。论文均按照第一作者(若第一作者是导师,学生为第二作者的可视为第一作者)计算,第二作者减半加分。(2)科研项目(单一项目取最高分,不同项目可减半累加,加分上限为20分):团队级别 具体说明 课题情况主持人 小组成员 个人获奖 15 13 15国家级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等 立项 14 12省级 12 10 12获奖 10 9 10校级博文杯、明理杯、寒暑假社会实践、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济管理实验计划等 立项 9 8获奖 8 7 8院级 博文杯、寒暑假社会实践等 立项 6 5备注:校级

6、比赛如博文杯须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名义参加。4学生工作 (1)担任校、院主要学生干部(副部长及以上、班长、团支书、党支部副书记、党小组组长、年级学生会主要成员)一学年以上者得2分;(2)担任学校、学院、党支部、年级、班级其他学生干部(包括寝室长)一学年以上者得1分(1、2项不累计,取最高分) ;(3)担任学生干部期间,所带领班级在学校相关评选中获得院十佳优秀主题团日活动(包含特定主题的优秀团日活动) 、院优秀志愿服务班级体得1.5分,获得红旗团支部、先进班集体、校十佳优秀主题团日活动(包含特定主题的优秀团日活动) 、校优秀志愿服务班级体、优秀党支部、优秀党小组者得2分(班长、团支书属

7、于核心,非核心干部加分减半) ,担任寝室长期间,带领该寝室获得校级文明寝室得1.5分,院级文明寝室、党员示范寝室者得1分,寝室成员加0.5分(可累加,此项最高为5分) 。5.获奖荣誉(1)各类学科竞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者,国家级别分别得12分、11分、10分;省部级分别得8分、7分、6分;校级分别得5分、4分、3分(单一项目取最高分,不同项目可累加,除团委学生会外,社团、协会举办的活动不算入加分项) ;(2)省级优秀三好学生等省级以上荣誉得5分;感动校园十大青年、校级模范团干、自强之星等校级奖项得3分;获得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等校级荣誉得1分(可累加) ;获得院优秀工作者、优秀志愿者、优秀

8、体育工作者、优秀文艺工作者、优秀礼仪、优秀模特等院级荣誉得0.5分;(3)文体方面在校级文艺体育比赛项目中,获得国家级一、二、三名(或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得分5分、4.5分、4分,省级一、二、三名(或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得分4分、3.5分、3分,校级一、二、三名(或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得分3分、2.5分、2分;院级文艺体育比赛获得一、二、三名(或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得分2分、1.5分、1分(以上获奖得分均为个人得分,若为团队获奖则在个人得分的基础上减0.5分,团队或个人荣誉以证书的名字为准) (项目可累加,此项最高分5分) 。五、补充说明1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评奖资格,并将按照学校学院相关制度严加处分。2. 申请材料需附上成绩单及所有加分奖项的相关证明材料(证书、文章复印件等) ,成绩单需有辅导员签字并加盖学办公章,大创、博文杯、寒暑假社会实践获奖证明需要打印奖状和公示,并加盖团委章。若没有附上相关证明的加分奖项一律取消加分。3. 奖学金评奖工作由工商管理学院分团委负责,最终解释权归学院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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