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0 -工程建设廉政合同书甲 方:甘肃建投隧道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法定代表人: 职务:乙 方:甘肃金格劳务服务有限公司住所地:法定代表人: 职务:工程名称: 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建设中甲乙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的规定,特订立本合同书。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二)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相关合同及其它文件,自觉按合同约定办事。(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不得损坏国家和集体利
2、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1 -(六)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有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第二条 甲方义务(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当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二)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三)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
3、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五)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六)甲方工作人员应当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进行有偿中介活动和安排个人施工队伍。第三条 乙方义务(一)乙方不得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以任何理由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支付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邀请甲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 2 -(四)乙方不得为
4、甲方及甲方工作人员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五)如果甲方工作人员出现索贿、吃、拿、卡、要等现象,乙方可直接向甲方纪检部门举报,举报电话 0931-2903089。第四条 违约责任(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责任;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并不得再行参与甲方本年度工程项目的施工。第五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及其纪检监察机关共同负责监督。第六条 本合同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工程项目竣工验收为止。第七条 本合同作为劳务(专业)分包合同的附件,经双方签署后生效。甲方法定代表人或 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3 -年 月 日 年 月 日甲方纪检监督部门(签章) 乙方纪检监督部门(签章)电话: 电话: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