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第一编 基本理论 第一章 宪法概述 *宪法释义 一、宪法:是指为限制国家权力滥用,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对国家中最为根本性的问题进行规定的法律规范,其内容主要涉及国家的政治体制结构,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 二、为什么说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1 从目的层面来看,宪法的目的在于限制国家权力的滥用,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 2 从内容层面来讲,宪法规定的内容具有根本性 a 国家权力的来源、国家权力的行使和国家权力的配置 b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3 从外在层面来讲,宪法在效力上具有最高性,制定和修改上具有 严格性 a 宪法的效力高于普通法律 b 宪法的制定和修改比普通法律严格
2、 *宪法的分类 一、宪法的形式分类 1、宪法的外在表现形式 成文宪法:以统一的宪法典的形式表现出来的宪法 不成文宪法:没有统一的法典形式而由带有宪法性质的各种政治文件、法律文件、宪法惯例和宪法判例组成的宪法 2、宪法的效力和修改程序是否与普通法律相同 刚性宪法:效力上高于普通法律,宪法修改程序比普通法律严格的宪法 柔性线法:效力与普通法律相同,宪法修改程序也与普通法律相同的宪法 3、制定宪法的机关和主体 钦定宪法:按照君主的意志制定,由君主 自上而下地恩赐给臣民的宪法 协定宪法:君主或国王与国民或国民代表机关通过谈判协商而制定的宪法 民定宪法:通过国民的代表机关或按照公民投票方式制定的宪法 4
3、、宪法内容是否具有首创性 原始宪法:创制性宪法,源于本国政治革命或宪政运动,在宪法基本内容上具有首创性的宪 派生宪法:模仿性宪法,以国内外已经存在的宪法为范例,吸取适合本国情况的宪法内容而制定不具有首创性的特点 5、与意识形态的关系 思想性宪法:附意识形态宪法,明确宣布自己的意识形态的倾向的宪法 功利性宪法:不附意识形态宪法,仅规定有关社会和政治力量可以进 行角逐的范围,并不以任何意识形态为转移的宪法 6、宪法对国家权力是否有规范性作用 规范性宪法:宪法对国家权力有规范性作用,能够约束国家权力运行的宪法 名义宪法:由于宪法内容远离本国的实际政治生活,不能发挥规范性作用,对国家权力没有起到规范性
4、作用的宪法 标语性宪法:字意性或语义学宪法,宪法仅仅具有宣传手段的意义,不具有规范2 国家权力的作用,实际上在宪法内容中体现的是掌握国家权力者的独占利益 *宪法关系 一、宪法关系概念特点:宪法法律关系,根据宪法规范产生的,以宪法主体之间的宪法上的权利和义务,职权和指责为内容的 法律关系 1、宪法关系体现的是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是一个国家政治生活中最为根本的社会关系。 2、宪法关系产生的前提是宪法规范 3、宪法关系的一方主体必然是国家或国家机关 4、宪法关系是以宪法权利和义务,宪法上的职权和职责为内容的法律关系 二、宪法关系的要素 1、宪法关系的主体:自然人、各种组织和国家 2、宪法关系的客体:
5、物质财富、非物质财富、行为 ,基本的政治、经济和精神文化财富 3、宪法关系的内容:宪法主体的宪法权利和义务,职权和职责 *宪法与宪政 一、宪政:宪法所确定的政治秩序的真正实现,所有的国家权力 都服从于宪法规范的规定,社会进入到了依宪治理的状态。 其它因素配合: 1、建立有效的违宪审查制度 2、在宪法实施过程中必须保障合宪的法律能够得到正确的实施 3、必须形成全民对宪法的尊重和敬畏,尤其是国家权力对宪法的尊重和敬畏的氛围 二、宪法与宪政的关系 1、实现宪政的前提必须是有近现代意义层面的宪法 2、对于像英国这样的不成文宪法国家,无宪法未必无宪政 3、宪政是对宪法的实施,是对宪法的具体落实 第二章
6、宪法的基本原则 一、宪法的基本原则:是宪法的灵魂和宪法的精神,是制宪者在制定宪法时所依据的基本理论,是规定 国家和社会制度时所遵循的根本标准 特征: 1、应具有高度适应性 2、宪法基本原则的渊源性 3、普适性 4、专属性 5、调整范围的广泛性和效力的最高性 二、宪法基本原则的功能: 1、宪法基本原则是所有宪法规范的本源和基础,是宪法的灵魂和支柱,因此,决定着宪法的基本性质、基本内容、基本价值 2、宪法基本原则对法制现代化和法制改革具有导向作用 3、宪法基本原则是知道法律解释和实现宪法诉讼的主要理论基础 4、 能够补充宪法漏洞,弥补宪法内容上的缺陷 5、判断公共权力行使、政治行为的合法性和正当性
7、 一、 主权在民原则:在宪法中确认国家对内最高权力和对外绝对权力来源于人民 ,3 归属于人民 ,受人民支配 ,宪法以此为基础和依据来确立人权内容和国家机构体系 . 在宪法中的体现 : 1、 把主权在民原则作为宪政理念的核心提出来 ,引导和感召人民进行民主革命 2、 近代宪法多在序言或总纲中鲜明地表达主权在民原则 ,构成宪法的重要内容 3、 我国现行宪法第 2 条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 评价 : 1、 标志着政治哲学由中世纪的神学政治转化为近代的民主政治 2、 是以抽象的原则还原为实践中反对不平等的利刃 3、 主权在民原则是近代宪法的逻辑起点 ,又指导着宪法具 体制度的建
8、立 4、 从古希腊的直接民主制实践开始到目前为止 ,对主权在民原则局限性的认识和实践偏差就一直存在 5、 绝对的推崇主权在民原则在现实中必然导致实践的偏差 二、分权制衡原则 :分权原则、权力制约原则、或三权分立原则 ,是指由宪法规定国家的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各自分立 ,三者之间相互制约和保持相对的平衡 . 在宪法中的体现 : 1、 以美国为代表的典型的三权分立、制衡模式 2、 以立法为重点、测重议会权力的英国模式 3、 以行政权力为重心的法国模式 4、 独特的瑞士模式的民主分权制度 评价 : 1、 在权力的归属上 ,主权作为整体属于人民 ,在权力的行使上 ,可以通过分权或权能分工行使 2、
9、分权制衡的宗旨在于通过权力之间的制约、平衡达到规范权力行使、保护人权的目的 3、 认为民主集中制效率高 ,一般是社会主义国家选择民主集中制的一个原因 三、基本人权原则 :在宪法中确定公民的基本人权 ,并通过宪法实施使人权得到保障 ,以实现保障人权的宪政目的 在宪法中的体现 : 1、 以政治宣言、宪法性法律或宪法性文件的形式规定人权内容 2、 以宪法规范的形式体现基本权利 3、 社会主义国家宪法大多不采取人权字样 ,而以公民的基本权利进行替代 评价 : 1、 人权本身是一个永远开放和发展的权力体系 2、 宪法中的人权只是 规定 ,如何实现才是更为重要的问题 3、 我国宪法对基本人权原则的体现已经
10、具备了现代宪法的特征 四、法律至上原则 :在宪法中确认宪法具有至上效力和最高权威 ,宪法是一个国家法律体系的基石 ,一切国家机关团体个人政党都必须在宪法规定的范围内活动 4 在宪法中的体现 : 1、 在宪法中明确确定法治原则 2、 20 世纪以来 ,由于行政权力增大和委任立法的出现 ,对法律至上原则提出了挑战 3、 我国宪法在 1982 年通过时 ,并没有明确规定法治原则 ,但在一些具体内容的确定上体现了法治原则 评价 : 1、 法治是实现宪政的基本手段 2、 作为宪法基本原则的法治 ,要兼具实体内容 和程序内容 3、 中国人正在由人治社会不如法治社会 ,法治作为宪法基本原则的贯彻实施对于建设
11、宪政国家举足轻重 五、财产神圣原则 :首先是指宪法作为民主政治实施固定化的产物是近代以来所有制尤其是私人所有制变革与确认的结果 ,近代政治革命在物质基础的准备方面是由所有权或财产权的变革引起的 , 其次 ,宪法对所有制的确认更多的是以财产权的方式表达的 ,但是财产权的主体既可以是个体 ,也可以是社会或国家 ,同时宪法所确认并保障的财产权和人权既是人权的主要内容又是人权的特殊内容 ,不同于一般的公民权利 在宪法中的体现 : 1、 近代宪法和宪法性文件 中明确的将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以财产权的形式或是以政治自由与权利的整体形式表现出来 2、 从 19 世纪末期开始 ,国家对经济生活的干预日益增加
12、,社会福利、公共目的等政策出现 ,宪法对公有财产的保护开始受到重视 3、 20 世纪出现的社会主义国家宪法首先对公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进行规定 ,只在有限范围内对私人财产权进行了保护 评价 : 1、 资本主义国家宪法把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原则作为宪法的支柱 2、 私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是维系宪政社会的基本前提 3、 我国从 1982 年宪法制定后的四次修改 ,体现了我国宪法对个人所有制和财产权的重视 六、代议制度原则 :在法治的框架之下 ,通过选举代表的方式来表达多数公民利益或观点的民主政治制度 在宪法中的体现 : 1、 在议会之母的英国 ,其代议制度原则体现在不同历史时期所形成的宪法性文件中 ,
13、英国议会制度的成长与发展也是代议制度原则的完善过程 2、 法国、美国等成文宪法国家及总统议会制的国家 ,一般是以成文宪法中的国家机构和选举制度内容贯彻代议制度原则的 3、 代议制民主的存在并不意味着直接民主制的完全消失 ,有的国家将代议制民主和直接民主结合起来 ,形成混合民主制 5 4、 我国等一些社会主义国家的宪法一般将代议制原则以人民代表大会制的形式表现出来 评价 : 1、代议制民主扩展了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空间 ,减轻了公民的决策负担等 2、古代民主向近代民主的转变是以代议制形式完成的 ,因此认为直接民主是高级的 ,这不符合历史发展的逻辑 3、人民对政府的支持、政治竞争和选举等构成了代议制
14、民主的基本要求 第三章 宪法的历史与发展 *宪法的产生条件 : 1、宪法产生的经济条件 :市场经济的成熟化和普遍化 2、政治条件 :民主政治 3、思想条件 :文艺复兴、宗教改革和启蒙运动后所形成的人文精神、自然法思想和理性文化 4、社会条件 :随着市场经济的普遍化和对生活影响的深入 ,出现了国家与社会的二 元化结构 ,市民社会的成长与壮大是宪法产生的社会基础 ,是捍卫宪法的中坚力量 *近代宪法的产生过程 一、大宪章 :63 条 ,主要是重申王国贵族的封建权利和防止国王侵夺这些权利宣布了国王不可擅自征税的原则 ,规定国民有协商权、人身自由的权利和监督国王以及反抗政府暴政的权利 二、 1689权利
15、法案 :核心内容是确立议会至上的宪法原则 ,以此限制王权 ,国王在立法、司法、征税和军事方面的权力都置于国会的权力之下 ,这就为英国建立君主立宪制提供了宪法依据 三、五月花号公约 :北美大陆殖民地时期第一部自治宪章 ,内容简单 ,但规定 了宗教事项、遵循的政治原则、人民主权思想的萌芽以及自治意识 四、独立宣言 :马克思称为世界上第一个人权宣言 ,以人民主权思想为宗旨 ,要求脱离英王统治 .提出了四项重要的政治原则 ,即自然权利原则、国家起源的社会契约原则、人民主权原则和人民抵抗权原则 五、人权宣言 :标志法国制宪活动的开始 ,是一个纲领性文件 .是法国大革命的思想旗帜 ,是反封建专制、建立宪政
16、国家的指南 ,具有历史进步性 ,是后来法国制定民法典、刑法典的法律依据 六、宪法的发展趋势 : 1、宪法由政治法向人权法过渡 2、全球化及国际区域一体化 影响着宪法 3、宪法对经济内容和文化内容的规定越来越全面 4、宪法实施保障制度的不断健全 七、钦定宪法大纲 :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宪法性文件 ,表达了清政府准备立宪的计划 ,确立预备立宪期为 9 年 ,该大纲分为君上大权和臣民权利和义务 ,详细规定6 了大清帝国皇帝的种种权利 八、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我国宪政发展史上仅有的一部反映资产阶级民主性质的宪法性文件 ,以三权分立为理论基础 ,体现资产阶级民主主义精神 ,具有巨大的进步意义 九、中华人民政
17、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 :起着临时宪法的作用 ,除序言外 ,共 7 章 60条 ,由总纲、政权机关 、军事制度经济政策、文化教育政策、民族政策、外交政策构成 .是当时我国的根本大法 ,对巩固新生政权 ,建立新中国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直到 1954 年宪法的颁布 ,其效力才停止 . 十、 1954 年宪法的实施情况 : 1、宪法的各项原则被破坏 ,宪法成了一纸空文 . 2、广大公民的权利受到侵害 ,基本的权利不能得到保障 3、整个法制建设遭到了破坏 ,司法机关受到极大冲击 ,人治与个人权威完全取代了法治 4、国家机构受到很大冲击 ,广大干部沦为 ” 罪人 ”, 国家机关正常的工作不能进行 ,文革期间
18、 ,1954 年宪法完全丧失了作用 十一、 1982 年宪法 同前三部宪法相比增加的内容 : 1、 序言中明确提出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 ,提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根本任务 ,规定新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和人民的根本活动准则 2、 在总纲中对国体和政体都做了许多新的规定 ,建设社会主义精神你文明和社会主义法制 ,以及关于经济制度的许多新的规定 ,都体现了时代的要求 3、 在公民的基本权利方面 ,恢复了 1954 年宪法关于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规定 ,并增加了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公民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批评建议的新权利 4、 在国家机构方面做了重大改革 ,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恢复设
19、置国家主席制度 ;建立中 央军事委员会 ;规定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 ;规定国家主席、副主席、全国人大委员会委员长、副委员长 ,国务院总理、副总理等国家领导人连续任职下不得超过两届 ;扩大了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机关的自治权等 5、 加强了宪法监督和实施保障的规定 十二、 04 年宪法将私有财产保护入宪的意义 : 1、 对我国经济改革成果的确认 ,是对市场经济体制的巩固 2、 完善了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 3、 对清楚界定产权有意义 ,能够给民营企业、民间资本以信心 4、 体现了对私有财产权的重视 ,能够防止个人挥霍、增加致富的动力和防止资本向国外流失 十三、我国现行宪法的不足 及完善 :
20、1、 现行宪法对经济制度内容规定较多较细 ,影响了宪法的稳定性 2、 政党制度和政治协商制度应在宪法中进一步明确 7 3、 公民权利保障方面还应加强 4、 宪法实施保障制度不够具体 ,应适当进行宪法的司法适用的内容规定 ,以推进宪法实施保障制度的完善 第四章 宪法渊源与宪法规范 *宪法渊源 一、宪法渊源 :即宪法法源 ,是指那些具有宪法效力、作用和意义的表现形式 ,因此宪法渊源又称宪法的形式 ,侧重于从宪法的外在形式意义上来把握宪法的各种表现形式 宪法性法律 :是指具有涉宪内容或反映宪政精神的基本法律 ,亦即由普通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 宪法性 文件 :主要是指政治文件 ,不是由立法机关制定而是由
21、非立法机关起草的 ,虽不具备法律制定的条件和程序 ,但是有时却起到宪法性法律的作用 宪法惯例 :又称宪法习惯 ,它是在国家政治生活中长期形成的 ,并得到了国家认可的、与宪法具有同等效力的习惯或传统 宪法判例 :宪法条文无明文规定 ,由司法机关在审判实践中逐渐形成的并经国家认可 ,具有同等宪法效力的判例 . 二、我国的宪法渊源 : 1、宪法典 2、宪法修正案 3、宪法性法律 4、宪法惯例 5、宪法解释 6、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 7、紧急状态法令 *宪法规范 一、宪法规范概念、特征 :又称宪法规则 ,是一种特殊的法律规范 ,是指调整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社会关系的各种规范的综合 1、宪法规范内容上的广
22、泛性 2、效力上的最高性 3、无具体制裁性 4、渊源性 5、政治性 6、稳定性和适应性 *宪法典的结构 一、宪法典的结构 :又称宪法结构 ,是指一部宪法典是怎样形成的 ,是如何把内容编排、组合成为一个有机整体的 .包括宪法典的体例结构和宪法典的组成结构 二、各国的宪法内容包括 :1、序言 2、国家和社会的基本制度 3、人权内容 4、国家机构 5、宪法修改和宪法保障 6、国家标志 7、其它规定 我国宪法的结构与 内容 : 结构 :1、从宪法体系上看 ,我国现行宪法体系属于成文宪法体系 , 2、从宪法典的体力上看 ,新中国的四部宪法均以章开篇 ,兼有节、条、款等的设置 3、从有无序言来看 ,新中国
23、宪法一直都有序言篇幅、字数都很多规定的内容详细 4、从宪法典的排列上来看 ,我国现行宪法有名称、通过施行时间、目录、序言、正文和宪法修正案 ,但没有附则和其它规定的编排 内容 :1、序言 2、总纲、 3、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4、国家机构 5、国旗、国歌、8 国徽、首都 6、宪法修正案 三、四次修宪通过的 31 条宪法修正案主要内容 : 1、对宪法序言的修改 ,主要涉及宪法的指导思想的变化 ,分别增加了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宪法指导思想的内容 2、对宪法原则的完善 ,增加了依法治国、尊重和保障人权、私有财产保护的内容 3、对经济制度的规定和完善 ,四次修改都涉及经济制度方面 4、对国
24、家机构内容的完善 5、其它规定 第五章 宪法的价值和作用 一、宪法的价值 : 1、宪法的价值在于根据宪法所建立起来的宪政秩序 2、 建立和维护一个和谐的社会关系 3、体现在促进自由、保障人权 4、宪法是民主制度的法律化 5、宪法的价值在于实现 公平正义 二、宪法的作用 :是指宪法作为国家的最高法律 ,对其所调整的社会关系所发生的实际效用 1、宪法在政治方面的作用 : A 宪法使政治斗争规则化 b 宪法使国家政治权利的配置合理化 c 政治发展稳定化 2、宪法对社会经济的作用 : A 宪法通过建立稳定的政治、社会秩序,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 B 宪法通过对国家政治经济权利的合理分配对经济发展
25、发生作用 C 通过确定经济所有制形式影响经济的发展 D 通过确定经济管理体制影响经济的发展 4、 宪法对法制建设的作用: A 在立法方面,宪法是国家进行立法工作的法律基础,是 指定其它法律的依据 B 在执法方面,宪法除了规定执法机关的组织与职权之外,还规定了执行机关的活动原则 C 在守法方面,各国宪法不仅规定了国家机关要遵守宪法和法律,而且还规定了其它社会组织、政党和公民要遵守宪法和法律 D 宪法是法律的统一准绳,法律完整性的基础 三、宪法发挥作用条件: 1、宪法本身的完善 2、宪法的充分实施 3、加强普通立法 4、强化宪法监督,加强宪法解释 5、深化经济政治体制改革,提高公民的宪法意识 第二
26、编 权利论 第六章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概述 一、 人权的分类: 9 1、 个人人 权:所有的自然人所应当享有的权利,包括人身人格权、政治权利和社会经济权等 集体人权:主要指国家和民族在国际社会中所应享有的各种权利 2、 消极人权 :个人在行使权利的时候不需要国家或政府进行干预。言论自由、出版自由、游行示威自由。 积极人权:需要国家和政府的努力帮助才能实现,最低生活保障权和教育权等社会经济权 3、 第一代人权、第二代人权、第三代人权 二、 公民:是指具有一个国家的国籍,并根据该国的宪法和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人 国籍:是一个人属于某一国公民的法律资格,是一个公民是否有权在该国享有权利和
27、履行义务的先决条 件,也是国家对其侨居国外的公民实行外交保护的法律依据 权利:国家法律规定和保障的,公民实现按某种愿望或实现某种利益的可能性 基本权利:宪法确认的,公民享有的最主要的权利,是公民享受其它权利的基础 义务:国家法律规定的,公民必须履行的法律责任 基本义务:宪法规定的公民必须履行的法律责任 三、 人权入宪的意义: 1、 将保障人权的内容纳入宪法有助于凸显出人权宪法终极目的这一宪法原则 2、 加强人权保障是当代整个国际社会的主流要求 3、 保障人权符合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本质要求 4、 2004 年宪法对 1982 年宪法第四次修改,明确规定国家尊重 和保障人权公民和发的私有财产不受侵
28、犯这些规定表明我国对人权的保护跨入一个新的历史阶段 四、 我国宪法第 51 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它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正确理解 1、 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是民主宪政的基石,不能将宪法第 51 条理解成是对公民权利和自由的剥夺 2、 运用宪法第 51 条应时刻注意这一限制是否损害了宪法保障的基本权利和自由,是否可能威胁民主宪政制度的基础 3、 在宪法监督和司法实践中运用宪法第 51 条时,应权衡各种权利冲突,应对民主宪政的基本礼 仪给予保障 五、 我国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特点: 1、权利和自由的广泛性 2、权利和义
29、务的平等性,表现: 10 A 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职位高低,都一律平等的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也一律平等的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B 国家机关在适用法律时对公民也一律平等,任何公民的正当权利和合法利益,都平等的予以保护 C 国家不允许任何组织或个人享有宪法和法律之上的特权。人人都必须在法律的范围内活动 3、权利和义务的现实性,表现: A 宪法从实际出发确认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 客观上 十分需要,而又非确认不可的就坚决写进宪法 能够做到的,或者经过创造条件可以逐步实现的,就根据能够做到的程度,作出实事求是的规定 从实际来看,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不能
30、做到的,宪法就不予确认 B 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具有法律保障和物质保障 4、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性 第七章 平等权 一、我国现行宪法规定的内容: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任何公民享有的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平等权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公民在 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a 任何人的主体人格平等,即每个人都应享有同样的人格尊严,法律应平等的关怀和尊重保护每个人的人格尊严 b 任何人的权利和义务的内容平等,即公民在享有法律权利和履行法律义务是具有平等性 c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2、民族平
31、等:是指无论任何民族在政治、经济、文化、语言和社会各方面都想有平等权利 3、男女平等:公民在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时一律平等,不受性别影响 4、承认合理的差别 合理差别:指的是实质上的平等,是指法律上的权利义务按照人的具体情况具体分配,即权利义务的 差别分配,侧重于不同等的情况应该得到法律的不同等对待 二、我国宪法对特定人权利的规定: 1、成人年龄上的差异所决定的责任、权利等方面上的差别,特别保护青少年儿童的权利, 2、承认人的生理和身体差异所决定的差别,特别保护离退休人员、军烈属和残疾人、妇女和老年人的权利 3、承认民族的差异所决定的差别,保护少数民族人民的权利 4、保护华侨和外国人的正当权利 第八章 人身人格权 一、生命权:是指公民对自己的生命安全享有受法律保护,不被任意剥夺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