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风险评估审核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 关联交易相关规定,按照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钢 股份”或“公司”)与首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钢财务公 司”)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针对上半年双方开展金融业务工作 的实际, 公司编制了关于首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风险评估审核报告。主要情况如下。公司审核了首钢财务公司管理当局对首钢财务公司 2023 年 6 月 30 日与业务和风险状况相关的风险评估说明。提供真实、合法、完 整的资料, 建立健全并合理设计风险管理制度以及保持其有效性, 是 首钢财务公司管理当局的责任。公司的责任是对首钢财务公司所做的与其业务和风险状况相关的风险评估说明发表意见。公司取得并审阅了首钢财务公司的财务报告以及风险指标等必 要信息, 未发现首钢财务公司存在违反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况, 首钢财务公司的各项监管指标符合该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