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概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国家 鼓励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以适当方式参与环境影响评价。在项目环 境影响评价的过程中引入公众意见调查,目的是了解公众对项目建设 的意见、要求和期望,从而在项目环评阶段能够更加全面、综合地考 虑广大公众的利益,并认真汲取有益的建议,使项目的规划设计更完 善合理,制定的环保措施更符合环境保护和经济协调发展的要求,从 而最大限度发挥建设项目的环境、经济、社会效益,达到可持续发展的目的。依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 4 号)等 文件的精神,我单位组织江苏巨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处置 10 万吨 铝灰渣资源再生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的开展,并遵守以下几点原则: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遵循依法、有序、公开、便利的原则。应当依法听取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 意见,鼓励建设单位听取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建设单位负责组织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过程的公众参与,对公众参与的真实性和结果负责。2022 年 8 月,江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