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告知单根据建设部、省建设厅和东营市住建委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15 日内到东营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一、办理备案时,建设单位应当提供以下文件资料:1、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一式四份,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栏需加盖注册执业资格章); 2、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原件一份); 3、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质量监督部门出具,原件一份) ; 4、建设单位竣工验收通知单(原件一份); 5、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审核原件,存留复印件一份) ; 6、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及审查合格书(原件各一份);7、施
2、工单位施工质量竣工报告( 原件一份,加盖 项目经理注册执业资格章);8、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原件一份,加盖 总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章); 9、勘察单位工程质量检查报告( 原件一份,加盖 项目负责人注册执业资格章);10、设计单位工程质量检查报告( 原件一份,加盖 项目负责人注册执业资格章);11、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审核原件,存留复印件一份)12、建设工程消防备案结果通知书或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原件一份)13、建设工程环保验收证明;(原件一份)14、山东省节能建筑认定申请表;(原件一份)15、燃气安全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原件一份)16、东营市房屋建筑工
3、程竣工结算备案证明;(原件一份)17、东营市建筑企业养老保证金结算证明;(原件一份) 18、山东省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意见书;(原件一份)19、防雷装置验收合格证;(原件一份)20、工程款项支付证明;(原件一份)21、东营市建设领域已结清欠款或无拖欠行为证明;(建设单位、施工 单位各一份原件)22、工程质量保修书;(原件一份,加盖 项目经理注册执业资格章) 23、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仅商品住宅提供,原件各一份)24、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记录表;(原件一份)25、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报告和功能性实验资料;(包括室内环境污染物检测电气防火技术检测报告、防雷装置安全检测报告,各一份原件)26、市
4、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既:桥梁工程须提交动、静 载试验报告;道路工程须提交道路厚度、平整度和弯沉试验验收报告;市政供水工程须提交水压试验验收报告;(复印件一份,审核原件)27、建设工程责任主体(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以及施工图审查机构、检测机构)项目负责人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原件一份)28、建设单位前来办理备案人员委托书;(须建设单位人员,原件一份)29、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二、注意事项:1、所有备案文件应由建设单位收集、整理,符合要求后由建 设单位报送备案机关。2、备案文件要求真实、有效,不得提供虚假 证明文件。3、备案文件要求提供原件,如为复印件应注明原件存放单位、复印人 签名、时间,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复印件应 清晰、整 洁,无黑斑、歪斜等缺陷。4、文件规格尺寸为 297*210(A4 幅),超过 A4(幅)的原件复印 时一律用 A3(幅),备案文件不得使用书钉装订。5、备案材料统一使用厚度为 2 厘米的纸质档案盒存放,并在首页放置卷内目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