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告编制与披露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双乐颜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财务报告的编 制与披露,保证财务报告的合法合规、真实完整和有效利用, 根据企业会计准 则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本制度所指财务报告, 是指公司对外提供的反映公司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的文件。第二条 编制财务报告,至少应当关注如下风险:编制财务报告违反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可能导致公司承担法律责任和声誉受损。第三条 对外提供财务报告,至少应当关注如下风险:提供虚假财务报告,误导财务报告使用者,造成决策失误,干扰市场秩序。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和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第五条 公司总经理和财务总监对本公司财务报告的合法性、合规性及真实性、完整性承担责任。第六条 公司财务部是合并财务报告编制的归口管理部门。其职责包括: 收 集并汇总有关会计信息; 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