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挖金客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北京挖金客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的管理,确保及时、准确、真实、完整地披露所有对本公司 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现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 ”是指本制度第二章规定的信息及其他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董事会办公室承担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的具体管理工作。第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公司各分公司的负 责人、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负责人、公司派驻参股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均为负有向公司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报告重大信息的责任人,负有报告其职权范围内所知悉重大信息的义务。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