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3年12月7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 司”)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 有效管理,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并结合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的重大信息,是指包括公司的经营业绩、债权债务、 对外投资、兼并收购、业务分拆、战略规划、生产计划、财务预算等在内的,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第三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