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徐州工程学院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工作办法 徐工院教发201810 号 为规范学校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工作,发挥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示范作用,特制定本办法。一、评选范围二级学院推荐上报的全日制应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分单篇和团队两种形式评选。二、评选条件1选题应符合本专业培养目标与教学要求,具有一定的科学性、时代性和创新性。毕业设计(论文)论文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和独到见解,论点明确、论据充分、科学严谨、层次清晰、结论正确、文字通顺、格式规范。2论文终稿检测文字复制比不超过 10%。3单篇毕业设计(论文)须为学生独立完成,且综合评定成绩为优秀。4团队毕业设计(论文)须具备以下条件:指导
2、教师不少于 2 人,团队有总的指导教师,每个学生有各自的指导教师;每个团队至少由 3 个子课题组成,原则上各子课题均需达到单篇评优标准,且课题设计合理,分工明确,研究内容有机联系,设计成果整体质量较高,能反映团队成员间的实质性协作与配合。三、评选流程1答辩小组结合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和答辩情况进行初步推荐,指导教师填写推荐意见。2学院组织院级评优,遴选上报评选材料。3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公示后确定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获奖名单,并择优推荐参加省级评优。四、其它1对获省优秀毕业设计(论文)一等奖和优秀团队奖的指导教师,除按学校规定奖励科研分外,额外给予 2 万元/篇和 1.5 万元/团队的奖励。2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原徐州工程学院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评选工作办法(徐工院行教200772 号)同时废止。2018 年 5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