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城区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教 体艺20183 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做好 06 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妇幼发20199 号)、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推进计划的通知( 鲁教体发2019 1 号)、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 省 0-6 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工作实施方案(鲁卫妇幼字20195 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 06 岁儿童眼保健及视力检查服务规范(国卫办妇幼发202111 号,以下简称规范)、关于进一步做好潍坊市 06 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有关工作的通知(潍卫便函2021267 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区 06 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工作,提高儿童眼保健服务能力和水平,促进儿童眼 健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一)总目标06 岁是儿童视觉功能发育时期,也是眼保健关键时期,近视等眼科疾病应提早预防、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