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密市科技创新类政策资 料 汇 编高密市科学技术局2022 年 4 月小微企业升级高新技术企业补助政策一、政策实施依据依据山东省小微企业升级高新技术企业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教201659 号)和关于支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若干财政政策(鲁办发201837 号)等相关规定落实补助资金。二、补助内容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省级财政科技创新资金整合的实施意见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科技改革攻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等精神,加强和规范中小微企业升级高新技术企业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中小微企业给予财政资金补助。三、补助范围获得补助资金的企业包括:首次通过山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认定且上年度职工总数不超过 500 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 2 亿元的中小微企业。四、补助标准对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中小微企业给予 10 万元补助; 对属于集成电路、氢能领域且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中小微企业给予